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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客户身份证件过期更新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4-12-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尊敬的投资者: 感谢您选择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交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客户证件过期且没有合理理由未及时更新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为了充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我公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如您在我公司开户时留存的身份证件已过期,请您在本公告发布后三个月内或证件到期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我公司办理更新手续。 二、如您无法在上述证期限内完成更新手续,请您在此期间以信函或传真、电话等方式将您无法办理更新的原因及预计能够更新的时间告知我公司或您开户的营业部(可通过我公司网页查询营业部地址及联系电话,网址:http://www.hfzq.com.cn/About_BranchesList.aspx),我们将根据您的情况适当延期。 三、对于在上述期限内未办理证件更新手续且未提出合理理由申请延期更新的证件过期客户账户,我公司有权采取限制资金转出,限制办理转托管、撤销指定交易等限制措施。 四、如您的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箱等联系方式或者身份基本信息(如职业、工作单位等)发生变更,请及时联系我公司进行变更。 我公司对因此而给您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如有疑问,请咨询您的开户营业部或致电本公司客服电话:0591-96326。 相关法律条文: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 特此公告。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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