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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工程 公告编号:2014-060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重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联信催化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联信"或"卖方")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科技"或 "买方")在安徽省合肥市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合同"),合同总价为人民币34,200,000.00元。 二、交易双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买方基本情况 买方: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叮 注册号:3400001300214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669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成立日期:2001年7月18日 经营范围:化工、石油化工、市政、环境治理、建筑工程的咨询、设计、监理和工程总承包等。 公司与东华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 2、卖方基本情况 卖方:青岛联信催化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曲思秋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住所:青岛胶州市胶州湾工业园 成立时间:2012年6月5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生产、销售催化剂、脱毒剂、助剂、吸附剂、脱硫剂(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限制或禁止生产经营的产品);催化剂的技术咨询服务;催化剂专用设备销售。(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青岛联信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60%股权。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青岛联信与东华科技未发生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东华科技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良好,信用优良,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署日期:2014年11月25日。 (二)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合同总价:人民币34,200,000.00元。 (四)合同标的:耐硫变换催化剂及过虑剂(用于伊泰-华电甘泉堡200万吨/年煤制油项目) (五)交货时间:2016年7月20日。 (六)合同有效期:合同双方履行完义务、结清货款后终止。。 (七)货款支付: 1、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相应文件后,买方根据合同约定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预付款,即人民币6,840,000.00元整; 2、卖方所供货物运抵现场并验收合格或买方签发货物收货单后,买方根据合同约定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50%的到货款,即人民币17,100,000.00元整; 3、所需货物在现场安装调试完毕,且装置投料试车、达到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并经买方和业主考核验收、书面确认合格后30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调试款,即人民币6,840,000.00元整; 4、质保期满且卖方履行完全部义务,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质保金,即人民币3,420,000.00元整。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4,200,000.00 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5.83%,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对公司经营业绩有一定的影响。 (二)本合同对公司及青岛联信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及青岛联信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一)针对《合同协议书》,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治、经济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延缓履行。 (二)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合同协议书》。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油服 公告编号:2014-085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12月 3 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钱忠良先生的通知,获悉钱忠良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4 年 12 月 3 日,钱忠良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 12,900,000 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70%)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用于向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初始交易日为 2014 年 12 月 2 日,购回交易日为 2015 年 12 月 2 日。股份质押期限自 2014 年 12 月 2 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钱忠良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37,276,08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3.57%,累计质押 32,100,000 股,占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86.1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69%,其中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股份 12,9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70%。 钱忠良先生此次办理质押回购业务进行融资主要是基于个人投资资金的需要。在此,钱忠良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上市时签订的承诺书中的各项承诺,截止目前,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12 月 4 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上海绿新 公告编号:2014-074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2月3日(星期三)上午9:30; 2、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2日至2014年12月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2日15:00至2014年12月3日15:00 期间任意时间。 (二)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真陈路200号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 现场会议主持人:张晓东先生 (五)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 会议的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8人,代表股份总数为 324,255,15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6.5389%。 公司有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亦出席了会议。 (二) 现场会议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1人,代表股份总数为321,993,40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6.2143%。 (三) 网络投票的相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7人,代表股份总数为2,261,74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3246%。 三、 议案的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网络与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3,995,053股,反对260,099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01,6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5001%;反对260,0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49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3,995,053股,反对260,099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01,6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5001%;反对260,0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49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吕琰律师、王安成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目录 1、 上海绿新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3日 证券简称:湖北金环 证券代码:000615 公告编号:2014-089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2月2日,根据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2014年度省级财政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襄经信办【2014】57号)文件,公司收到2014年省级财政支持企业发展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200 万元。 同日,根据襄阳市科学技术局、襄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4年襄阳市科技研究与开发项目和经费分配指标的通知》(襄科计【2014】7号)批复精神,公司获得研究开发与产学研补助30万元。 上述款项累计230万元已划拨到公司账户。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对该项补助资金进行会计处理,上述款项计入2014年度营业外收入。具体会计处理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4-086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发明专利证书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众为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为兴”)于2014年12月3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该发明专利能提升控制系统控制精度与系统运行稳定性,有利于发挥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优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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