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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4-011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4-12-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2月24日(星期三) ●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17日(星期三)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选举董、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2月24日(星期三)13: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24日(星期三) 9:30-11:30,13:00-15:00 4、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地点: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 6、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17日(星期三)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本次会议将审议2014年12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和2014年12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5次会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题,董事会决议及监事会决议公告于2014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上披露。
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有关本次股东大会文件将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司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12月17日,截止2014年12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①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② 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③ 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参会登记时间:2014年12月22-23日(9:00-11:30,13:00-15: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乐君杰、江雪微 电话:0574—86188666 传真:0574—86188666 3、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 邮编:315800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一: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1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12月24日召开的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必须加盖公章同时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说明: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以在“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栏目画“√”,以表达自己的表决指示; 2、如果委托人对上述议审议事项未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表决; 3、除委托人另有明确指示外,受托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对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其他需要表决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或放弃投票; 4、本《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照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5、本《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委托日期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附件2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可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方法操作)。 一、 投票日期:2014年12月24日的股票交易时间 即9:30—11:30和13:00—15:00。 二、投票代码
三、投票流程及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总议案数:14个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2、分项表决方法:若分项表决,则在“申报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以1.00 元代表第 1 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以 2.00 元代表第 2 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依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四、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17日 A 股收市后,持有“东方电缆”A股(股票代码603606)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二)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1《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宁波东方道柯海洋技术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三)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1《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宁波东方道柯海洋技术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四)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1《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宁波东方道柯海洋技术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五、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若股东需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00元进行投票。股东也可以根据其意愿按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进行投票。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三)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四)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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