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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61 证券简称:新南洋 公告编号:临2014-042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4-12-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于2014年12月4日、12月5日、12月8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本公司已采取书面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上海交通大学进行函证。 ●公司董事会、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截止目前及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内(2014年12月4日、2014年12月5日、2014年12月8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2014年12月6日公司公告《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详见临2014-041公告),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已实施完毕。 (三)除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之外,截止目前及未来三个月内,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三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四)公司近期经营情况稳定,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无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2 月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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