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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4-12-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市公司名称: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建投能源 股票代码:000600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丙2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6号 法定代表人:曹培玺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2年 12 月 8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名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或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二)股东及持股比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介绍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华能开发持有上市公司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600011.SH)35.14%股份。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减持建投能源股份之所得资金, 将用于日后其它项目的投资发展。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自本报告签署日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建投能源股份的可能性, 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建投能源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持有建投能源183,700,000股,占该次股份变动时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11%、占上市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25%。 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持有建投能源94,208,262股,占上市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26%。 华能开发持有的建投能源股份不存在任何限制权利及相关承诺。 二、权益变动的方式 华能开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建投能源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华能开发自2012年11月19日至2014年12月8日期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卖出建投能源股份89,491,738 股, 占建投能源总股本的4.995%,卖出价格区间为4.01—8.79元。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 华能开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建投能源股份53,546,737股, 占建投能源当前总股本2.99%。具体如下表:
除上述权益变动之外,华能开发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无其他买卖建投能源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不存在会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它信息。 二、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14年 12月8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 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 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14年 12月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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