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14-081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2月9日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8日—2014年12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8日下午15:00至2014年12月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1号院1号楼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4层会议室 3、召集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王泽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22,725,3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9.0342%。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22,645,3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9.020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140%。 (三)公司9名董事、3名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张圣怀律师、陈志伟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按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陈少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222,672,0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1%。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42,25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81.9673%。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2、选举亢韦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222,672,0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1%。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42,25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81.9673%。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222,675,3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6%;反对票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票4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6%。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245,546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83.0822%;反对票1,9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0.6429%;弃权票48,1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16.275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1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圣怀律师、陈志伟律师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规 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9日 附:出席会议的前十大股东的表决情况: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14-082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1月29日以当面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会议于2014年12月9日在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2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3名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人员变动,将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组成人员:亢韦女士、陈少明先生、郭妨军先生 主任委员:亢韦女士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组成人员:亢韦女士、陈少明先生、王金明先生 主任委员:亢韦女士 (3)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组成人员:王泽先生、李晓勇先生、王金明先生、张德宝先生、亢韦女士、 陈少明先生、张雷先生 主任委员:王泽先生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组成人员:亢韦女士、王金明先生、陈少明先生 主任委员:亢韦女士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9 票。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9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