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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4-066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12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4年11月28日以纸质文件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中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2014年12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发表了专项审核意见,详见2014年12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刊登于2014年12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2014年12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发表了专项审核意见,详见2014年12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4]005008号)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刊登于2014年12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洪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李洪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选举李洪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董事会认为李洪峰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且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满足公司对独立董事的要求。 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在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2014年12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2014年12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14年12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9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洪峰先生:195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副教授。现任中国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013年3月已通过独立董事培训,取得深交所公司高管(独立董事)培训字1304710419号证书。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4-067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12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4年11月28日以纸质文件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天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刊登于2014年12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刊登于2014年12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4-068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75号),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026,058股,每股发行价格13.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77,629,014.58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承销费、律师费、会计师费、股份登记费等)15,679,026.0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61,949,988.52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4年9月18日了出具大华验字[2014]000365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11月3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0,391,727.15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31,558,261.37元存储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安排,拟将当前闲置募集资金1.50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在公司中标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前期设备采购资金和支付相关应付账款。 通过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预计可以节约财务费用约为428.00万元(按同期银行贷存款利率差计算)。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开始。 四、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公司将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到期后,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且并未违反其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公司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0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50%,使用期限为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保证募集资金在需要投入募投项目时能足额按时到位,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 3、《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4-069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75号),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026,058股,每股发行价格13.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77,629,014.58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承销费、律师费、会计师费、股份登记费等)15,679,026.0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61,949,988.52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4年9月18日了出具大华验字[2014]000365号《验资报告》。 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4]005008号)。 依据该鉴证报告,公司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2,039,048.83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实施 公司为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先期投入自筹资金,是为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促进项目早日投产实现经济效益。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公司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符合《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表述。 三、相关方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与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一致,符合《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表述,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行为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注册会计师的鉴证结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4]005008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5、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 四、备查文件 1、《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 3、《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4]005008号); 5、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4-070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12月26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2月26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2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25日15:00至2014年12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出席人员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58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李洪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在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会议登记时间:2014年12月24日9:30-11:30、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58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在2014年12月24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31 2、投票简称:皖通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12月26日9:30-11:30、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皖通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③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12月25日15:00至2014年12月26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潘大圣 联系电话:0551-62969206 传真号码:0551-62969207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58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30088 邮 箱:wtkj@wantong-tech.net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无指示,请受托人全权行使审议、表决、和签署会议文件的股东权利。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制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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