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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14-084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12月2日以直接送达、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4年12月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张静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苏州禧福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禧福投资在实际的运营过程中,因为自身融资比较困难,且税负较高,一直未能真正开展业务,注销禧福投资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银行开展融易达业务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及时收取客户货款,公司拟与中国银行上海市松江支行签订“融易达业务合同”,拟申请5,000万融资额度,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在上述审批的融资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处理与该项业务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业务合同的谈判、签署等事宜。 3、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公告》详见2014年12月1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14-085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苏州禧福 投资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4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苏州禧福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详情如下: 一、拟注销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禧福投资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320512000183769 法定代表人:袁嫒 住所:苏州高新区浒墅关经济开发区四明路8号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内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对外投资、创业投资、项目投资、投资信息咨询及管理服务。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当初设立禧福投资,主要是希望禧福投资作为一个投资窗口,通过参股、并购等方式拓展公司的业务领域,将企业做大做强;通过寻找、培育有竞争优势的公司,并对其相关产业项目进行投资,使公司达到产业经营与资本经营的良性互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给投资者带来更好的回报。 但在实际的运营过程中,因为禧福投资自身融资比较困难,且税负较高,一直未能真正开展业务,经研究决定将其注销。注销禧福投资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注销完成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将相应发生变化。 三、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注销等相关工作,公司会积极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相关方意见 1、公司监事会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禧福投资在实际的运营过程中,因为自身融资比较困难,且税负较高,一直未能真正开展业务,注销禧福投资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禧福投资在实际的运营过程中,因为自身融资比较困难,且税负较高,一直未能真正开展业务,注销禧福投资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注销全资子公司禧福投资的决定。 五、备查文件 3、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5、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14-086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原监事会主席张静女士因个人原因辞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经公司股东推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陈红艳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接任监事张静女士的工作,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本次补选监事候选人当选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职工监事2名。公司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2月8日 附件: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简历 陈红艳:女,1978年1月生,中国籍,大专学历。2002年4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采购员、人事专员、总务组长、第一届及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现任本公司人事总务课课长。 陈红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补表中表
补表中表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14-083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12月2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4年12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14年12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苏州禧福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苏州禧福投资有限公司的公告》详见2014年12月1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3、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银行开展融易达业务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及时收取客户货款,公司拟与中国银行上海市松江支行签订“融易达业务合同”,拟申请5,000万融资额度,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在上述审批的融资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处理与该项业务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业务合同的谈判、签署等事宜。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详见2014年12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8日 附件: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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