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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抗诉 马乐案将再审 2014-12-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张佳
证券时报记者 张佳 昨日,证券时报记者从广东省检察院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12月8日对马乐案提出抗诉,认为终审裁定法律适用错误,导致量刑明显不当。 史上涉案金额最大的老鼠仓案的审判一波三折。今年3月,深圳市中级法院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马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884万元同时追缴非法所得。然而,7天后,深圳市检察院对马乐案一审判决提出抗诉,随后马乐案进入二审,今年10月,广东省高院对终审驳回抗诉,维持一审法院判决。就在公众认为案件终结之时,广东省检察院认为终审裁定有误,于11月27日提请最高检抗诉。 广东省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材料显示,最高检检委会研究该案,认为本案终审裁定法律适用错误,导致量刑明显不当,决定按审判监督程序向最高法院提出抗诉。马乐案二审开庭时,证券时报记者在现场获悉,控辩双方主要围绕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是否存在“情节特别严重”及其认定标准进行辩论,广东省检察院当时提出,一审判决中认定的“情节严重”不当,应当为“情节特别严重”。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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