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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临2014-081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3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2014年12月9日上午10:00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朱军先生主持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董事王芸、金惟伟、彭敏峰以通讯表决方式表决),公司3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人民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根据公司(包括子公司宜春银锂新能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其余节余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短期理财业务,使用期限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1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10日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方朱军董事长回避表决)。

公司拟以对外开具融资性保函的方式为关联方江电株式会社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2年。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9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1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014年11月26日,公司与自然人陆健、徐文超、殷跃红及上海交鸿数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交鸿”)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为加快公司机器人电机等智能电机发展步伐,开拓机器人软件及控制系统领域,做大做强公司电机产业。同时考虑上海交鸿拥有的较强技术实力和较多的科技成果,以及公司对机器人、工业自动化产业良好发展前景的判断,公司拟出资3,000万元入股上海交鸿,其中2,999万元用于对上海交鸿进行增资、1万元用于收购陆健、徐文超、殷跃红所持有的上海交鸿1万元出资额。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1月27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4年12月25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10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临2014-082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3日以书面的方式发出,2014年12月9日在监事会主席办公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将部分闲置资金3亿元人民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其余节余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短期理财业务,可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12个月,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该项目的建设进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风险投资行为,同时公司已承诺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内不进行风险投资。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资金3亿元人民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其余节余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短期理财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归还该资金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以对外开具融资性保函的方式为关联方江电株式会社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2年。江电株式会社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军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江特电气集团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风险可控,监事会一致同意此次对外担保。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临2014-083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安排,募投项目预计未来12个月内会出现3亿元以上的募集资金闲置,公司拟将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根据公司(包括子公司宜春银锂新能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其余节余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短期理财业务。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 564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7,276,26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2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99,999,993.92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5,847,276.2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4,152,717.6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4]000249号”验资报告。截至2014年12月3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采选120万吨锂瓷石高效综合利用项目”账户余额为448,070,149.02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处理10万吨锂云母制备高纯度碳酸锂及副产品综合利用项目”账户余额为215,286,638.97元。

2014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安排,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公司及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4.75亿元购买理财产品及进行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14年12月3日,公司归还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1.5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实际使用的金额为4.75亿元。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安排,预计未来12个月内公司募集资金会出现3亿元以上的募集资金闲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人民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根据公司(包括子公司宜春银锂新能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其余节余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短期理财业务。使用期限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558万元,到期后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归还该资金到募集资金专项帐户,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同时前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将部分闲置资金3亿元人民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根据募投项目进展情况使用其余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短期银行理财业务,使用期限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归还该资金到募集资金专项帐户。此举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而作出的决定,公司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该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同时前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因此,本次以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其余募集资金进行短期理财业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将部分闲置资金3亿元人民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其余节余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短期理财业务,可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12个月,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该项目的建设进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风险投资行为,同时公司已承诺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内不进行风险投资。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资金3亿元人民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其余节余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短期理财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归还该资金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五、保荐机构保荐意见

1、江特电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江特电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改变项目内容,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此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3、江特电机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会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4、浙商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督促江特电机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并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六、公司承诺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将用自有资金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4、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同时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风险投资行为,并承诺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临2014-084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电株式会社(中文名称)拟向中国银行东京分行申请银行贷款,经该公司申请,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对外开具融资性保函的方式为本次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2年。

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担保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特电气”)将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名称:江电株式会社

成立日期:2014年10月20日

注册地点:日本东京都丰岛区三丁目34番1号

注册资本:1亿70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8,785,983元)

主营业务:对外投资及资产运用业务,太阳能、风力、沼气等新能源开发业务,不动产业务等。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该公司股东之一朱军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构成关联关系。

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出资金额(万日元)出资比例
朱军850050%
株式会社大都商会510030%
姚旭升340020%
合计17000100%

该公司2014年10月份成立,目前还未进行实质性经营,截止2014年11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849,559,820日元(约合人民币43,907,169元),净资产为554,413,708日元(约合人民币28,653,352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根据该公司的实际贷款情况签订担保协议。

四、相关方意见

1、董事会意见:该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军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主要用途为生产性经营,公司控股股东江特电气将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拟为关联方江电株式会社(中文名称)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江电株式会社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军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负债及信誉状况良好,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将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为江电株式会社提供的议案。

3、监事会意见:公司拟以对外开具融资性保函的方式为关联方江电株式会社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2年。江电株式会社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军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江特电气集团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风险可控,监事会一致同意此次对外担保。

4、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该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军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主要用途为生产性经营,公司控股股东江特电气将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风险可控。保荐机构对江特电机本次对外担保无异议。本次担保行为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4年12月3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55亿元(不含此次),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4.55%,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3,000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其他

公司将根据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及时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临2014-085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2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5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24日至2014年12月2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24日下午15:00至2014年12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它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1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12月19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宜春市环城南路581号公司办公楼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审议《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内容的审议需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时间:2014年12月20日-2014年12月25日开会前。

4、登记地点:江西省宜春市环城南路581号公司证券部。

5、邮政编码:336000

6、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176

2、投票简称:江特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12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江特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 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2,依此类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议案1《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00
议案2《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2.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12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如适用)。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如适用)。

五、会议联系方式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环城南路581号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95-3266280

传  真:0795-3512331

邮  编:336000

联系人:翟忠南、王乐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指示如下(未作出明确指示的视为由被委托人自行决定投票意向):

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向
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1《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2《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请在相应的表决意向下打“√”进行表决,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委托人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盖章或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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