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股票简称:深振业A 股票代码:000006 公告编号:2014-039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4-12-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深振业A 股票代码:00000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2088号深业物流大厦八楼802室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2088号深业物流大厦八楼802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深圳华利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2088号深业物流大厦八楼805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2088号深业物流大厦八楼80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创邦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128号宝能汽车大楼628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128号宝能汽车大楼628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一四年十二月九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钜盛华股份 ■ 钜盛华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信息如下: ■ (二)华利通投资 ■ 华利通投资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信息如下: ■ (三)创邦集团 ■ 创邦集团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信息如下: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 钜盛华股份、华利通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姚振华先生和创邦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姚建辉先生为兄弟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者超过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发展的需要。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其在深振业A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深振业A135,178,113 股股份,占深振业A 总股本的10.01%。其中,钜盛华股份持有深振业A90,327,990股股份,占深振业A总股本的6.69%;华利通投资持有深振业A8,800股股份,占深振业A总股本的0.001%;创邦集团持有深振业A44,841,323股股份,占深振业A总股本的3.32%。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减持所持有的深振业A股份67,813,332股,占深振业A总股本的5.02%,具体减持情况如下表所示: ■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深振业A67,364,781股股份,占深振业A 总股本的4.99%。其中,钜盛华股份持有深振业A67,364,781股股份,占深振业A总股本的4.99%;华利通投资与创邦集团不再持有深振业A股份。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深振业A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买卖深振业A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叶伟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深圳华利通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叶伟青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创邦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姚建辉 日期: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九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备于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叶伟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深圳华利通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叶伟青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创邦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姚建辉 日期: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九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叶伟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深圳华利通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叶伟青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创邦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姚建辉 日期: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九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