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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42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张植泽先生、董炫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经审核,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未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监事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上述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其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第七届监事会的现有监事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此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以上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植泽,男,1955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经济师。 2006年至今任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 张植泽先生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董炫辰,男,1982年3月出生,加拿大Brock University视觉艺术学士学位,南开大学EMBA硕士学位。 2008年至2009年5月任北京瑞鑫安泰创业投资中心企宣主管。2009年5月至2010年5月任阿尼迈影视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2010年5月至2012年9月任北京瑞鑫安泰文化产业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董事长助理。 董炫辰先生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蓝鼎控股 公告编号:2014-52号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了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于2014年12月11日召开了选举职工监事的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由公司工会主席张植泽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职工代表共63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经与会职工代表投票表决,选举李文明女士为职工监事(简历附后),并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公司监事会对李文明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未发现其具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公司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特此公告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 李文明女士简历 李文明,女,1975年出生,毕业于武汉汽车工业大学,大专学历。 1997年至今在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任主管会计、财务科长、审计部副经理等,现任纺织事业部采购部经理。 李文明女士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关于修改《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对《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作以下修订和完善: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对照表
此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关于修改《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对《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作以下修订和完善: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此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鲍金红,作为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15__ ___次,未出席会议__0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声明人鲍金红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鲍金红(签署) 日 期:2014年12月11日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陈国欣,作为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33__ ___次,未出席会议__0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声明人陈国欣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陈国欣(签署) 日 期:2014年12月11日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雷达,作为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25__ ___次,未出席会议__0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声明人雷达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雷达(签署) 日 期:2014年12月1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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