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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2014-040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于2014年12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123弄1号公司行政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6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已于2014年12月2日提前10天书面通知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赵淑文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及《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如下事项,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相关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将截止2014年11月30日的全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共计10,750.17万元(其中包括利息收入6,469.1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将银行结算后的剩余利息(2014年11月30日后尚存未结算的募集资金利息,具体金额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一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吴胜波、夏立军及朱洪超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公司公告的2014-042,《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或金融产品。现金管理发生额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单笔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同时,同意授权董事长、总裁在上述额度内办理与本次现金管理有关的所有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吴胜波、夏立军及朱洪超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公司公告的2014-043,《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4年12月29日(周一)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公司公告的2014-044,《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2014-041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监事会”)于2014年12月12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123弄1号公司行政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已于2014年12月2日提前10天书面通知各位监事。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朱光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及《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审议了如下事项,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相关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2014-042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电电气)于2014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 67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1月25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10,5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9.00元。截至2011年1月28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99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1,966,82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53,033,180.00元。 二、募投项目及其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依轻重缓急用于“年产2.5万台高低压开关柜、断路器生产线建设项目”、“新型无谐波高压变频器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电力智能化系统集成项目”、“高效低耗非晶合金变压器生产线建设项目”、“技术中心扩建项目”,总投资为68,119万元,计划利用募集资金66,219万元。后因市场等条件变化并经履行必要程序,将“高效低耗非晶合金变压器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为“智能环保型气体绝缘(C-GIS) 40.5kV 开关设备、10kV环网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另缩减了“电力智能化系统集成项目”的投资规模。截止2014年11月30日,全部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原超募资金中的1,653万元用于变更后的 “智能环保型气体绝缘(C-GIS) 40.5kV 开关设备、10kV环网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注2:缩减投资规模,停止对电厂分布式控制系统(DCS)的投入,项目的投资总额由8,514万元变更为5,580万元。 截止2014年11月30日,全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4,945.95万元(其中包括利息收入2,011.95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2.67%。 三、募投项目实施及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截止2014年11月30日,全部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新型无谐波高压变频器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全部资产于2011年7月结转固定资产,2012年和2013年分别实现经济效益2,891万元和2,633万元。年产2.5万台高低压开关柜、断路器生产线建设项目相关资产于2013年12月结转固定资产,技术中心扩建项目、智能环保型气体绝缘(C-GIS) 40.5kV 开关设备、10kV环网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以及电力智能化系统集成项目相关资产于2014年6月结转固定资产,该等项目效益尚未有效释放。 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为人民币?119,084.318万元。 公司于2011年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44,000万元提前偿还银行借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20,5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借款,23,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1年9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 12,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1年11月28日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1,653万元用于变更后的“智能环保型气体绝缘(C-GIS) 40.5kV 开关设备、10kV环网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公司于2012年5月29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5亿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3年7月4日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35,084.31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2014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为117,737.318万元,剩余超募资金为5,804.22万元(其中包括利息收入4,457.22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4.87%。 五、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募集资金运用方案》及《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超过募投项目资金总额的,公司拟将剩余的募集资金在履行必要的程序后用于补充公司实际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为了满足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以及经营效益的提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截止2014年11月30日的全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共计10,750.17万元(其中包括利息收入6,469.1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原材料购买、技术研发投入。同时,将银行结算后的剩余利息(2014年11月30日后尚存未结算的募集资金利息,具体金额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一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全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及衍生品投资、委托贷款(包括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高风险投资。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保荐机构的意见 东吴证劵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1、广电电气本次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2、广电电气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最近十二个月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且广电电气已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及衍生品投资、委托贷款(包括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高风险投资。 3、本次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广电电气本次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关于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使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事项将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八、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14】020014、020015、020060、020061号)及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分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型节能无谐波高压变频器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报告》(国浩沪专审字(2011)第559号)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2014-043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方: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金额:现金管理发生额在2014年8月31日至2015年8月30日期间,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单笔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短期保本型理财或金融产品 ●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一年 一、现金管理概述 公司于2014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或金融产品。现金管理发生额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单笔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同时,同意授权董事长、总裁在上述额度内办理与本次现金管理有关的所有事宜。独立董事吴胜波、夏立军及朱洪超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现金管理的交易对方均为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本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现金管理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现金管理的交易对方均为金融机构,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现金管理的主要内容 本现金管理均由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理财或金融产品合同或协议书。 (一)基本说明 本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理财期限不超过一年,预计收益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购买的理财或金融产品不存在提供履约担保、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属于保本赚息的低风险理财或金融产品投资。 (二)产品说明 本现金管理购买的是风险低、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理财或金融产品。 (三)理财或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将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风险低、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理财或金融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购买的理财或金融产品为低风险产品,资金投向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裁负责具体实施,董事长、总裁指派专人负责产品收益与风险的分析、评估工作,审慎决策,并建立相关的业务流程和检查监督机制。同时,在理财期间将密切与金融机构间的联系与沟通,跟踪产品的最新动态,如若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情形,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或金融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业务。 四、自2014年8月31日至本公告日,公司的现金管理发生额为人民币39,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2014-044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12月29日(周一) ●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22日(周一)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于2014年12月29日(周一)14:00召开。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为2014年12月29日(周一)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相结合的方式。同一次股东大会上的所有议案应采用相同的投票方式。 5、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123弄1号公司行政大楼一楼报告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已与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详见《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另与本议案相关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亦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12月22日(周一),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或参加网络投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拟出席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2014年12月26日(周五)或之前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123弄1号公司行政大楼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代表人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和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格式附后)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格式附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格式附后)办理登记手续。 公司股东亦可通过邮寄、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123弄1号 联系人:宗冬青、赵永祥 电话:021-67101661、021-37531465 传真:021-67101890 邮编:201401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1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股东登记回执 截至2014年12月22日(周一)下午三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我公司/个人持有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_____股,我公司/个人拟参加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股东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2014年____月____日 附件3: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4年12月29日(周一)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1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二)表决方法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按以下方式申报:
(三)表决意见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22日(周一)A股收市后,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代码601616)的投资者拟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拟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拟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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