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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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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4-087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及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拓日新能”)股票于2014年12月15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14 年12月1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4 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 8 人,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董事 8 人。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陕西定边50兆瓦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股权的议案》

《关于收购陕西定边50兆瓦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陈五奎、李粉莉、陈琛是本次收购交易对方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东,因此均为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此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通知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4-088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陕西定边50兆瓦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收购陕西定边50兆瓦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加快公司国内光伏电站布局,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拓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拓日”)拟收购陕西定边50兆瓦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公司---定边拓日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定边公司”)股权。

1、 定边公司50MW光伏电站项目已于2013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预计年发电量可达7900万度,上网电价为1元/度电;根据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其相关的配套文件,该上网电价及补贴的执行原则上为20年;

2、定边公司目前主要投资建设了50MW光伏并网电站项目,截至2014年10月31日,定边公司总资产45,345.94万元,2014年1-10月实现净利润1057.35万元;定边公司已获得国银租赁金融有限公司10年期3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支持;

3、公司在收购定边公司后,将获得该50MW光伏电站项目长期稳定收益,预计对未来整体业绩产生正面积极影响;

4、定边公司经营范围为光伏电站、现代农业、太阳能路灯、太阳能热水器工程服务,公司股东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欣投资”)持有定边公司100%的股权。截至本公告日,奥欣投资持有拓日新能200,002,4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84%,为拓日新能的控股股东。故公司与奥欣投资构成关联关系,本次收购奥欣投资持有的定边公司股权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于2014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表决时,关联董事陈五奎先生、李粉莉女士、陈琛女士进行了回避,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此议案。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本次收购尚须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因此本次收购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收购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奥欣投资持有的定边公司100%的股权,定边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定边拓日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3年4月1日

住 所: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定边镇纪念塔巷内

法定代表人:陈五奎

注册资本:1900万元

经营范围:现代农业、光伏电站、太阳能路灯、太阳能热水器工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概况:定边拓日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主要经营定边5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由陕西省发改委批准立项,核准装机容量50兆瓦。

目前股权结构:奥欣投资持有100%的股权。

定边公司已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定边拓日现代农业有限公司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止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4】006367号),截止2014年10月31日,定边拓日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453,459,358.49元,负债总额423,885,877.02元,净资产为29,573,481.47 元。2014年1-10月,实现营业利润14,107,277.69 元,净利润10,573,481.47元。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3年7月12日

注册地: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中环路福景花园一栋408(办公场所)

法定代表人:陈琛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房地产信息咨询、企业管

理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不含生产加工);物业租赁;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之控股股东。

截止2013年末,奥欣投资相关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38,891.96万元,净资产13,760.11万元,营业收入121.75万元,净利润624.22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情况: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控股股东担保的情况。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止2014年10月31日,定边拓日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453,459,358.49元,负债总额423,885,877.02元,净资产为29,573,481.47 元。

根据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出具的《定边拓日农业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本评估报告》(亚评报字2014【151】号)。评估结果为:“在评估基准日2014年10月31日,定边拓日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申报的经审计后资产总额为45,345.93万元,负债42,388.59万元,净资产2,957.34万元;评估值总资产为45,358.88万元,负债42,388.59万元,净资产2,970.29万元。”

公司与奥欣投资以定边公司2014年10月31日经评估净资产值为依据,协商确定定边公司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2,970.29万元。

五、拟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股权转让协议尚未正式签署,拟签署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陕西拓日以货币方式收购奥欣投资持有的定边公司100%的股权,支付价格为2,970.29万元;

2.奥欣投资保证持有的拟向陕西拓日转让的项目公司股权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或其他第三者权益,亦未受到来自司法部门的任何限制,拥有完全有效处分权;相关期间,奥欣投资持有的项目公司股份不得设立任何质押、担保或其他第三者权益,否则奥欣投资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3.陕西拓日应于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在约定期限内,将上述款项汇入奥欣投资指定的银行账户;

4.在陕西拓日付清上述股权转让款后的约定期限内,奥欣投资和陕西拓日共同办理本次股权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因办理本次股权转让过户及其他相关事宜所支出的费用,由交易各方按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六、收购的目的及本次收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拓日收购陕西定边50兆瓦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股权是为满足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加快公司国内光伏电站布局,有效避免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同业竞争。

本次收购完成后,定边拓日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公司将获得其50MW的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可进一步扩大公司的光伏电站运营规模,同时获得光伏电站项目长期稳定收益,公司的光伏电站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经营业绩将得到有效提升,有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时能够有效避免同业竞争,公司的治理结构将更为完善。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4 年年初至本披露日,本公司与奥欣投资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1.租赁奥欣投资办公场地费用,累计总金额为人民币103万元;

2.奥欣投资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的担保:人民币49,500万元,公司支付的担保费用为0元。

3.公司向奥欣投资借款,累计发生的利息总金额为人民币2,246.11万元

4.公司收购奥欣投资持有的喀什瑞城74.5%的股权,支付股权转让款8,573.73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我们作为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有关规定,对公司关于收购陕西定边50兆瓦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股权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一致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表决,并对该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本次收购陕西定边50兆瓦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股权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决定,符合当前的市场环境和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收购将有效避免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同业竞争,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并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评估,交易价格以审计、评估结果为依据,定价公允。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于收购陕西定边50兆瓦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股权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可有效避免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同业竞争,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十、备查文件

1.《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定边拓日现代农业有限公司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止的审计报告》;

5. 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定边拓日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本评估报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4-089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拓日新能”)在2014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华悦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悦”)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综合授信额度为准),由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具体担保期限以公司与授信银行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华悦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北路香年广场[南区]主楼(A座)栋一座8层801号房

法定代表人:李粉莉

成立时间:2012年7月31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光热设备及系统的设计、上门安装及维护,太阳能建筑装饰材料、照明设备、户用电源、电子产品的销售、上门安装及维护,节能系统工程的咨询、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维护(仅限上门服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与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签订担保协议。

四、担保收益和风险的评估

1.深圳华悦的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持有深圳华悦100%的股份。截至2014年6月30 日,深圳华悦总资产3,058.37万元,负债总额52万元,所有者权益3,006.37万元。

2.担保的目的和必要性: 鉴于深圳华悦实际经营需要, 公司基于支持下属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考虑,同意为深圳华悦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截至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包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占公司201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69%。除上述担保外,不存在对全资子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也没有逾期对外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有关规定,对该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华悦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公司基于支持下属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决策,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该笔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218 股票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4-090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12月29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4年12月2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2月28日--2014年12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2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28日下午15:00至2014至12月29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征集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24日。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12月24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收购陕西定边50兆瓦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股权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相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4室

3.登记时间:2014年12月26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4.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2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资者投票代码:362218,投票简称为拓日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B、在“申购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具体如下表: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议案1关于收购陕西定边50兆瓦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股权的议案1.00元

C、在“申购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D、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E、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4)计票规则: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28日 15:00至12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

电话:0755-29680031;传真:0755-86612620

邮编:518053

联系人:刘强 任英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4年12月29日召开的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1关于收购陕西定边50兆瓦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股权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劵代码:002218 证劵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4-091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12月11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4年12月3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薛林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收购陕西定边50兆瓦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本次关于收购陕西定边50兆瓦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股权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可有效避免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同业竞争,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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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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