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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56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12-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12月15日上午9:30在常熟市尚湖镇工业集中区西区人民南路8号公司报告厅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如下: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范建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独立董事郑怀清、顾中宪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2位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列入会议通知中的议案,并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关联股东范建刚、范立义、范岳英、杨俊对第2、3、4、5、9、10项议案回避了表决,其合计所持的257,246,000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廖筱云律师、丁含春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1、《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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