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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4-65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8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在12个月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一年;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投资银行保本承诺理财产品。(详见2014年8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公告) 在上述董事会决议的额度和有效期内,2014年10月8日、11月7日、11月19日,公司合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亿元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14日和11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其中: 1、公司于2014年10月8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购买保本理财产品"通赢计划-货币保本增利系列理财产品第54期"。 截至2014年12月8日,该产品已到期,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710,273元。 2、公司于2014年11月7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向广发银行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广发银行'广赢安薪'高端保证收益型(A款)人民币理财计划"。 截至2014年12月8日,该产品已到期,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78,356.16元。 3、公司于2014年10月8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亿元向中国建设银行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深圳分行利得盈2014年第201期保本型产品"。 截至目前,该产品暂未到期。 4、公司于2014年11月19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向兴业银行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兴业银行金雪球2014年第3期保本固定收益型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60D)03002"。 截至目前,该产品暂未到期。 鉴于上述共1.5亿元保本理财产品已到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在董事会决议的额度和有效期内,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购买以下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1、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购买人民币5,000万元保本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通赢计划-货币保本增利系列理财产品第66期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认购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4)投资期限:90天 (5)理财起始日:2014年12月10日 (6)理财到期日:2015年3月10日 (7)最高预期年化收益率:4.55% (8)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与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2、向广发银行购买人民币5,000万元保本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广发银行"广赢安薪"高端保证收益型(B款)人民币理财计划 (2)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产品 (3)认购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4)投资期限:90天 (5)理财起始日:2014年12月11日 (6)理财到期日:2015年3月11日 (7)预期收益率:4.7% (8)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14-040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撤诉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撤诉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共同被告 涉案的金额:1267.54万元及利息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本案已撤诉,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无重大影响。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或"深宝法院")签发的(2014)深宝法民二初字第2305号《民事裁定书》及相关法律文件,知悉:在深宝法院受理原告深圳市铭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联亨技术有限公司、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撤回起诉。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受理情况 本公司于2014年8月27日收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14)深宝法民二初字第2305号《应诉通知书》。 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案件的基本情况。(详见《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编号:2014-029) 二、案件撤诉的情况 在深宝法院受理本次诉讼后,深宝法院通知原告深圳市铭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缴纳诉讼费人民币97852元,原告未在指定的七天内缴费。法院依法按原告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三、本案的开庭审理、判决或裁决情况 经深宝法院裁定如下:本案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四、公司涉及信息披露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因本案已由原告自动申请撤诉并获准许,对本公司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4)深宝法民二初字第2305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舜天船舶 公告编号:2014-097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披露重大信息,由于相关事项尚未确定,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0月21日(星期二)上午开市起停牌,并分别于2014年10月21日、2014年10月28日、2014年11月4日、2014年11月11日、2014年11月18日、2014年11月25日、2014年12月2日和2014年12月9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80)和《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4-082、2014-084、2014-085、2014-087、2014-088、2014-089和2014-09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该重大信息相关事项仍尚未确定,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并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舜天船舶,股票代码:002608)自2014年12月16日(星期二)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 另外,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债券价格造成重大影响,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2舜天债,债券代码:112108)自2014年12月16日(星期二)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94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1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4年11月4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随后,公司将激励计划及其相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并就上述事项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了沟通。 公司于2014年12月15日获悉,中国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公司将尽快按照相关程序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4-063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相关详细内容于2014年11月1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随后,公司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资料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并就相关事项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了沟通。 公司于2014年12月15日获悉,中国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公司将尽快按照相关程序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议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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