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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桑德环境 公告编号:2014-121TitlePh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项目建设合作协议的公告

2014-12-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事项简述: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政府与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环境"或"公司")于2014年12月11日签署了《楚雄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合作协议》,楚雄市人民政府选择桑德环境为楚雄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方,双方就建设楚雄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达成了合作意向。本公告所述事项为楚雄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合作协议具体内容。

  2、本项目建设合作协议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次双方签署的协议为项目建设合作协议,属于双方基本合作意向的初步达成及合作约定,具体的合作方式和投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且该项目建设合作协议付诸实施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项目建设合作协议的后续履行亦存在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致的风险,公司特作相关风险提示。

  3、本项目建设合作协议履行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公告所述项目建设合作协议签署后,尚需签署具体从事该项目的特许经营协议,以及需要进行项目审批备案相关前期手续,本项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14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4、本项目建设合作协议涉及的后续事项:本公告所述项目建设合作协议签署并生效后,同时双方将在条件具备后另行签署具体从事该项目的特许经营协议,双方即开展并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合作协议所述项目的前期工作。届时公司将依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关于该项目的后续信息披露事宜。

  2014年12月11日,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环境"或"公司")与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政府(以下称"楚雄市政府")签署了《楚雄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合作协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合作协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共同就建设楚雄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达成项目建设合作协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云南省楚雄市区域环境发展规划,为加快及推进楚雄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进度,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政府与桑德环境就投资建设楚雄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达成了项目建设合作协议。

  一、项目建设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楚雄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规模为建设日处理生活垃圾能力规模700吨,投资金额约为3.5亿元人民币。

  2、楚雄市政府同意将楚雄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权授予桑德环境,桑德环境同意以特许经营方式在楚雄市独家投资、建设、运营楚雄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处理楚雄市所辖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特许经营期限为28年(不含建设期及前期工作时间)。

  3、 双方各自的权利及义务:

  (1)楚雄市政府应协助桑德环境获得必要的许可和批准,以使桑德环境履行本协议义务。

  (2)在桑德环境遵守本协议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楚雄市政府不应干预本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维护并应履行生活垃圾运输与供应的义务。

  (3)楚雄市政府协助桑德环境与电力企业商定售电相关业务。

  (4)桑德环境应遵照国家工程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建筑施工和环境管理的有关规章,依法依规建设运营。

  (5)桑德环境必须在楚雄市独立注册全资子公司,依法开展业务经营并在楚雄市缴纳各种税收。

  (6)桑德环境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规范与要求,制订并严格执行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确保本项目的安全建设和安全运营;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管理规范,实行文明施工和文明生产。

  (7)在特许权经营期内,桑德环境拥有本项目的设备和设施的所有权。

  (8)在本项目建设合作协议所述项目建成后,当楚雄市所辖区域内生活垃圾产生量大于本项目设计处理能力时,由桑德环境和楚雄市政府双方商定实施扩建,以满足楚雄市经济发展的需要。

  (9)为加快本项目建设合作协议所述项目的建设进度,双方将于本项目建设合作协议签署后另行签署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二、本项目建设合作协议后续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建设合作协议签署及后续实施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2、本项目建设合作协议签署后,双方将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着手特许经营协议的签署及实施,目前尚未涉及项目具体实施计划和方案,尚无法预测对公司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3、由于本项目建设合作协议所述项目立项设计尚在筹备中,相关特许经营协议尚未签署,本项目建设合作协议签署不会对公司近期经营业绩产生影响,未来公司将通过该项目组织实施为公司在区域固废从事创造示范效应。

  4、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项目建设合作协议的签署及履行而产生重大关联交易、同业 竞争以及业务依赖的情形。

  三、其他承诺事项

  公司将密切关注前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承诺依据本公告所涉及项目建设合作协议的后续进展及项目实施情况依照规定程序及时履行决策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目录

  《楚雄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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