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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4-053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股权激励计划事项,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新界泵业;证券代码:002532)于2014年12月11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于2014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事项,详情见公司于2014年12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12月16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4-051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12月12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1)会议通知发出时间:2014年12月5日; (2)会议通知发出方式:书面及通讯方式。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14年12月12日14:00; (2)会议地点:公司总部大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3、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4、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1)会议主持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宏先生; (2)会议列席人员:公司董事会秘书严先发先生。 5、会议召开的合法性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等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施《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合法、合规,且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经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助于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备案无异议并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即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予以实施。 该议案尚待《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材料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制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议案尚待《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材料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核实〈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认真核实,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包括目前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含控股子公司),上述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所述的下列情形:(一)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二)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该名单人员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于2014年12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4-050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2月12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1)会议通知发出时间:2014年12月5日; (2)会议通知发出方式:书面及通讯方式。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14年12月12日13:00; (2)会议地点:公司总部大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 3、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人数9人,其中董事王建忠、郝云宏,独立董事张咸胜、朱亚元、钟永成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4、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1)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许敏田先生; (2)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会议召开的合法性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等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了《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对该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名单予以确认。 公司独立董事对《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按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董事严先发先生属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由其他8名董事表决通过。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14-052)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及《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于2014年12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通过了《关于制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待《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按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董事严先发先生属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由其他8名董事表决通过。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于2014年12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权日/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授予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和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资格、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解锁;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未行权标的股票的锁定事宜; 8、授权董事会决定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锁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12、授权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的备案等;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其等认为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13、授权董事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4、以上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期间。 该议案尚待《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材料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按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董事严先发先生属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由其他8名董事表决通过。 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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