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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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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步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4-083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14年11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4年12月15日(周一)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14日下午15:00至2014年12月15日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步森大道419号公司行政大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王建军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25人,代表股份数105,958,74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5.68%。其中关联股东步森集团有限公司、诸暨市达森投资有限公司、吴永杰回避表决,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实际为10,513,74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51%。

  1)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5,696,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7%。议案1、议案2、议案3均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步森集团有限公司、诸暨市达森投资有限公司、吴永杰回避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实际为5,696,2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07%。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人数19人,代表股份4,817,4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4%。

  2、本次会议股东无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建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梁瑾、卢胜强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关联股东步森集团有限公司、诸暨市达森投资有限公司、吴永杰回避表决。

  同意10,306,554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3%;反对206,188股, 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票数9,755,30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2.79%.

  表决结果:本议项获得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关于签署<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步森集团有限公司与李艳等十四名自然人关于终止步森股份重大资产重组的协议>的议案》;

  关联股东步森集团有限公司、诸暨市达森投资有限公司、吴永杰回避表决。

  同意10,405,354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反对107,388股, 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票数9,854,10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3.73%

  表决结果:本议项获得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3、《关于公司拟向中国证券会申请撤回重大资产重组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的议案》;

  关联股东步森集团有限公司、诸暨市达森投资有限公司、吴永杰回避表决。

  同意10,306,554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3%;反对126,052股, 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弃权81,1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136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票数9,755,30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2.79 %。

  表决结果:本议项获得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梁瑾、卢胜强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广州友谊 公告编号:2014-045

  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广州友谊,股票代码:000987)于2014年12月11日、12月12日、12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于2014年12月9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本次发行尚需获得广东省国资委核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提醒投资者,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存在审批或实施风险,请认真阅读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经核实,近期公共传媒未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经核实,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六)经核实,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14-32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1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更改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2月15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2月14日-2014年12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年12月15日上午 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年12月14日15:00至2014年12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盐田区盐田港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冰先生委托董事乔宏伟先生主持。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1,308,617,26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7.3781%。

  2、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1,308,546,37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7.3744%。

  3、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数70,89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37%。

  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提案审议情况

  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决议》。该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以70,99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70,992票同意,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凯文(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思达高科 公告编号:2014-40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民事诉状、(2014)深福法民二初字第7433号传票等诉讼材料。

  二、有关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

  原告:中信国安盟固利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一:黄永宏

  被告二:曲绍强

  被告三:河南思奇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四: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五:深圳联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二)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二、三对(2012)深宝法民二初字第1824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深圳银思奇电子有限公司所欠原告的债务【包括贷款本金人民币8,709,199.23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日万分之四,暂计至2012年9月10日为人民币1,014,980.36元,应计至清偿日)、诉讼费人民币86,000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判令被告四在人民币1100万元的范围内,就上述第一项请求债务向原告承担赔偿责任,被告一与被告四承担连带责任;

  3、判令被告五在人民币3000万元的范围内,就上述第一项请求债务向原告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五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三)事实与理由

  深圳银思奇电子有限公司(简称"深圳银思奇")系被告四原子公司(出资额7200万元,占90%,被告四已于2010年6月将深圳银思奇转让),被告四作为深圳银思奇控股股东期间,在深圳银思奇公司2008年增资3000万元后,将其出资转出,应认定为抽逃出资。因深圳银思奇公司已无财产可用于清偿债务,被告四应在抽逃出资范围内对深圳银思奇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被告一担任深圳银思奇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应与被告四承担连带责任。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本公司将对案件进展情况保持关注,积极应诉,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起诉书;

  2、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民事传票。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2014-066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积达到20%。

  一、股价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4年12月11日、12日、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积达到20%,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董事会进行了自查,经核实,目前公司一切生产经营正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征询,控股股东不存在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3.经向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征询,间接控股股东正在进行股份制改造,公司将在其股份制改造完成后及时公告。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承诺,未来三个月内不筹划其他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正在进行股份制改造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14-060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公告不存在虚假加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积达到20%。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4年12月11日、12日、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积达到20%,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 公司董事会进行了自查,经核实,目前公司一切生产经营正常,除已于2014年11月25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预案外,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2.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征询,控股股东不存在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承诺,除已于2014年11月25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预案外,未来三个月内不筹划其他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事项。

  对于发行股份事项,公司继续遵守2014年12月11日披露的《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临2014-058)所作出承诺的基础上,不排除未来有发行股份的可能性,但是目前没有任何计划和时间表,如果公司未来开始筹划这一事项,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于2014年11月25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预案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2113 证券简称:天润控股 公告编号:2014-059

  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9月1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2014年9月9日、2014年9月16日、2014年9月23日、2014年9月30日、2014年10月14日、2014年10月21日、2014年10月27日、2014年11月4日、2014年11月11日、2014年11月18日、2014年11月25日、2014年12月2日、2014年12月9日,公司披露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44、公告编号2014-045、公告编号2014-046、公告编号2014-047、公告编号2014-048、公告编号2014-049、公告编号2014-051、公告编号:2014-052、公告编号:2014-054、公告编号:2014-055、公告编号:2014-056、公告编号:2014-057、公告编号:2014-058)。

  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重组方案可能出现重大调整,公司正在就该事项同各方协商,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争取尽快取得明确进展。

  截至本报告日,该事项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4年12月1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董事会深表歉意。

  公司承诺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43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回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和《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的有关条款,以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公司对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期授予方案中激励对象张勇先生所持43.44万股、张晓波女士所持26.45万股尚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授予价格予以购回并注销。

  日前,上述限制性股票69.89万股已全部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14年12月16日予以注销。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购回注销完成后,公司将减少注册资本69.89 万元,减少后的注册资本为16,471,026,024 元。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名称本次变更前本次变更本次变更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7,446,1000.29%-698,90046,747,2000.28%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424,278,82499.71%-16,424,278,82499.72%
合计16,471,724,924100%-698,90016,471,026,024100%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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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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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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