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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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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14—157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本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提请召开公司201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2月29日14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4年12月26日下午15:00 至2014年12月29日15:00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29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5. 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

  6. 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12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大唐电信集团主楼11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明确募集资金用于义乌产业园投资方式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下属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补选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子议案1:关于选举孟汉峰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议案披露情况见2014年12月12日公司发布的公告。

  监事的选举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

  三、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2014年12月2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

  3.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大唐电信集团主楼11层会议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851;投票简称:高鸿投票

  (3)在投票当日,“高鸿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投票具体程序为:

  ① 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②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 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①,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同意意见,则可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总议案(即议案100)对累积投票无效。对于选举监事的议案,如议案4为选举监事,4.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③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本次候选人为一人,X1股为不超过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④ 不符合上述申报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动撤单处理。

  2. 采用互联网交易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26日15:00至2014年12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新新

  联系电话:010-62303100-8029 010-62301907

  传真电话:010-62301900

  2. 会议费用:参会股东费用自理

  特此通知。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注: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均有效)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请在议案表决意见处填写:同意、反对、弃权或同意票数。

  ■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14—155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股份限售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665,974股,占总股本比例0.1126%;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12月17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部分非流通股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公司流通股股东,以换取其所持其余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以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时公司股本结构为计算基础,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3股股份对价。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6年5月29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2006年6月30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12月17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665,974股,占总股本比例0.1126%;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

  备注1:公司股改实施日为2006 年6 月30 日,此比例数按公司2006 年6月30 日总股本22,490 万股计算。

  备注2: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59,136.426万股。

  备注3:2013年4月18日,根据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3]筑执恢字第13号),公司原股东贵州天力柴油机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公司的429,000股份抵债给贵阳市工商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贵阳市工商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取得429,000股高鸿股份后偿还垫付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股改垫付股份67,641股,目前持有股份361,359股,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备注4:根据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0深罗法民2初字第6846号至6849号,将中国磨料磨具进出口深圳公司招待所持有的286,000股限售股份分别判定给吕忠智85,800股,郭爱伟12,261股,李振坤138,913股和秦俭49,026股。股东吕忠智、郭爱伟和李振坤分别偿还垫付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垫付股份13,528股、1,933股和21,903股后,分别剩余72,272股、10,328股和117,010股,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备注5: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股改实施日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43,230,864 股。

  (1)因股权分置改革致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2014 年 11月30日已有19 家非流通股东向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累计偿还股改垫付股份1,016,735股,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已解除此部分限售股份数量为44,142,594股,其中尚有105,005股垫付股份未解除限售。

  (2)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致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2009年12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7,300万股,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认购860万股,已于2013年07月18日解除限售。2012年12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8,304万股,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认购2,940万股,尚未解除限售。2014年10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6,817.426万股,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认购2,822.3343万股,尚未解除限售。

  综合以上,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股改实施日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43,230,864 股,本次解限前已经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52,742,594股,尚有57,728,348未解除限售,其中通过垫付偿还取得的未解限股份为105,005股,通过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取得的未解除限售股份为57,623,343股。

  股权分置改革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2007年3月,非公开发行股票3,500万股,2009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7,300万股,2012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18,304万股,公司总股本由2006年6月30日股改实施日总股本22,490万股变为51,594万股。2014年10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6,817.426万股,公司总股本变为58,411.426万股。2014年11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725万股,公司总股本变为59,136.426万股。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限售股解禁情况:

  ■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履行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承诺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如下意见:

  高鸿股份相关股东履行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出的承诺,高鸿股份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解除限售的条件。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尚未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及以上。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承诺:如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计划未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及以上的,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于2014年10月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深交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14—156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12 日在《 证 券 时 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由于其中关于补选监事会成员对应的累积投票补选方法,未明确说明,可能会导致股东使用交易系统投票时存在问题,现对该《股东大会通知》做出更正如下:

  原通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明确募集资金用于义乌产业园投资方式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下属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补选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议案披露情况见2014年12月12日公司发布的公告。

  监事的选举采取累计投票的方式。

  更正后: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明确募集资金用于义乌产业园投资方式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下属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补选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子议案1:关于选举孟汉峰为公司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议案披露情况见2014年12月12日公司发布的公告。

  监事的选举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

  原通知: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4)投票具体程序为:

  1 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同意意见,则可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

  3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不符合上述申报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动撤单处理。

  更正后: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4)投票具体程序为:

  ① 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②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 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①,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同意意见,则可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总议案(即议案100)对累积投票无效。对于选举监事的议案,如议案4为选举监事,4.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③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本次候选人为一人,X1股为不超过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④ 不符合上述申报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动撤单处理。

  除上述更正外,《股东大会通知》的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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