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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4-080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对公司有影响的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九九久,股票代码:002411)于2014年9月29日开市时起停牌。经公司进一步了解并确认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后,公司于2014年11月3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70),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3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 2014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于2014年11月10日、2014年11月17日、2014年11月24日、2014年12月1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72、2014-073、2014-074、2014-075),并于2014年12月3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76)。2014年12月10日,公司继续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79)。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交易各方、各中介机构仍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方案论证、尽职调查等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等公告后复牌。 公司筹划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80 证券简称:新世纪 公告编号:2014-095 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94),由于相关工作人员出现工作失误,以致公告内容出现部分错误,现对相关信息修正如下: 关于公告中"五、关于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的承诺"的修正: 修正前的内容为: 壹通讯香港承诺: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取得的新世纪的股份自相关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本次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与相关管理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企业将根据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修正后的内容为: 壹通讯香港承诺: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取得的新世纪的股份自相关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除以上修正内容,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就以上修正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董事会将在后续工作中不断加强对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保障投资者利益。 特此公告。 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新日恒力 编号:临 2014-045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股份转让 过户完成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4年5月22日披露了《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权拟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2014年8月30日披露了《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公开征集股份受让方公告》、2014年10月25日披露了《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公开征集受让方结果及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公告》、2014年12月12日披露了《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股份转让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的公告》、2014年12月13日 披露了《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股份转让进展公告》。 2014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北京正能伟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12月16日将所持有的本公司54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71%,过户至北京正能伟业投资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67 证券简称:上风高科 公告编号:2014-053号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 年9 月10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4),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4 年9 月10日起停牌。 2014 年9 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的有关要求,公司在股票停牌期间发布了一系列《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已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目前,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审计、评估等机构正在抓紧对涉及重组事项的相关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司将每周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17日 股票简称:天地源 股票代码:600665 编号:临2014-050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地源")于2014年12月16日接第一大股东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地产开发公司(简称"高新地产")通知,获悉: 2012年12月17日,高新地产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将其持有的4,000万股天地源股权质押给西安银行高新支行。该笔股权质押现已解除,并于2014年12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解除登记手续。 2014年12月16日,高新地产再次将其持有的4,000万股天地源股权质押给西安银行高新支行,质押期限自2014年12月22日至2016年12月21日。 截止目前,高新地产持有天地源股份总数为488,359,560股,其中已质押股份为 185,000,000股,占高新地产持有的天地源股份总数的37.88%,占天地源股份总数的21.41%。 特此公告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编号:2014-044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8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4年10月8日开市起停牌。 2014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4年10月14日、10月21日、10月28日、11月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11月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延期复牌公告》,11月11日、11月18日、11月25日、12月2日、12月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 上述相关公告已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兰州黄河 公告编号:2014(临)—019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15日收到公司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的通知,长城公司于2014年12月1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股份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3%。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未违反长城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承诺函中所做出的承诺,长城公司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承诺。 三、备查文件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关于减持兰州黄河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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