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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票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14-092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深圳国能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深圳市福田保税区桃花路3号国电科技现代物流中心1栋1、2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同上

  股份变动性质 : 减少

  签署日期:二○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声 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 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本报告书的签署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刊登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它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它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了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原因是将其持有的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出售。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 除非另有说明, 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深南电 / 上市公司 指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国能商贸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深圳国能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国能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深圳国能商贸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保税区桃花路3号国电科技现代物流中心1栋1、2层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保税区桃花路3号国电科技现代物流中心1栋1、2层

  法定代表人:尹衍利

  注册资本:人民币38,285.531074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2847128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永续经营

  组织机构代码: 77717199-2

  税务登记证号码 :4403007771771992

  经营范围:在保税区经营国际贸易,转口贸易,仓储及相关业务,搬运装卸;货物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海上、航空、公路国际货运代理;预包装食品(不含 复热包装食品)批发(非实物方式),会议及会务策划,展览展示策划;信息咨询(不含 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他限制项目);葡萄种植、葡萄酒酿造和畜牧业(由分支机构经营)。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大型物件运输(2)(凭粤交运管许可深字440300059138号,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酒类及其他非酒精饮料有批发和零售(赁《食品流通许可证》编号SP4403001010147704,有效期至2013年12月5日);乳制品、肉制品的批发;电力及通讯设备、电子设备、信息化产品和电脑软硬件、自动控制系统及控制设备的技术开发和销售;系统集成;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提供住宿服务,卷烟销售和机票、火车票、船票代理(以上项目限异地分支机构经营)。园林设计与施工;园林绿化工程;绿化养护服务;环境工程及销售园林绿化相关产品;主题公园建设。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主要股东名称: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原主要股东为鲁能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变更日期为2014年4月21日)

  2014年4月21日前,深圳国能国际商贸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2014年4月21日后,深圳国能国际商贸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它上市公司中并无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 的情况。

  第二节 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减持深南电A股份之所得资金, 将作为日后其它项目的投资发展。自本报告签署日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深南电股份的可能性, 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深圳国能商贸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深南电A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深圳国能商贸公司持有深南电A股32,673,560股, 占深南电总股本的5.42%。

  权益变动后, 深圳国能商贸公司持有深南电A股30,038,100股, 占深南电总股本的4.9834 %。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深圳国能商贸公司自2014年11月21日至2014年12月16日期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卖出深南电A股股份2,635,460 股, 占深南电总股本的0.4372 %。

  具体情況如下:

  深圳国能商贸公司

  ■

  备注: 深圳国能商贸公司自2014年11月21日至2014年12月16日期间, 所减持的股份比例, 是按总股本数602,762,596股进行计算, 共占总股本的0.4372 %

  深圳国能商贸公司在深南电拥有权益的股份, 不存在任何限制权利及承諾, 包括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深圳国能商贸公司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卖出深南电A股股份2,635,460 股, 占深南电总股本的0.4372 %。

  具体如下表:

  ■

  第五节 其它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深圳国能国际商贸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深圳国能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尹衍利

  日期:2014年12月16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股票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14-091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2月17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16日(星期二)至2014年12月17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16日下午15:00 至 2014年12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深圳华侨城汉唐大厦17楼会议室

  (三)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10日

  (四)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五)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杨海贤董事长

  (七)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4年12月2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八)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参加表决的总体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17人,代表股份289,583,5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0427%。

  其中:内资股股东及授权代表14人,代表股份197,218,262股,占公司内资股股份的58.1922%;外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92,365,288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的35.0062%。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及授权代表5人,代表股份289,012,730股,占总股本602,762,596股的47.95%。

  其中:内资股股东及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196,680,242股,占公司内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8.03%;外资股股东及授权代表2 人,代表股份92,332,488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4.99%。

  (三)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2 人,代表股份570,8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47%。

  其中:内资股股东11人,代表股份538,020股,占公司内资股股份的0.1588%;外资股股东1人, 代表股份32,80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0.0124%。

  (四)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3人,代表股份780,0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84%。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香港兴德盛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并实施股份回转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780,06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建惠、黄训

  (三)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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