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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184 股票简称:光电股份 编号:临2014-53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兵投资”)、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工财务”)和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添富基金”)拟设立的汇添富-光电制导1号(以下简称“汇添富-光电制导1号”)及汇添富-光电制导2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汇添富-光电制导2号”)。中兵投资和兵工财务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兵器集团控制的企业,中兵投资和兵工财务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发行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汇添富基金拟设立的汇添富-光电制导1号及汇添富-光电制导2号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后,汇添富基金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合计将超过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汇添富基金通过拟设立的汇添富-光电制导1号及汇添富-光电制导2号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构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

  3、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4年12月18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为27.18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4、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4,500万股。其中,中兵投资认购2,250万股,兵工财务认购900万股,汇添富基金拟设立的汇添富-光电制导1号认购900万股、汇添富-光电制导2号认购450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股票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

  5、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22,3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借款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6、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尚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况

  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500万股A股股票,发行对象为中兵投资、兵工财务和汇添富基金拟设立的汇添富-光电制导1号和汇添富-光电制导2号,其中中兵投资和兵工财务为公司关联方。

  中兵投资和兵工财务均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合计认购数量为3,150万股,合计认购金额为85,617万元。汇添富基金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认购数量为1,350万股,认购金额为36,693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非公开发行所涉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在公司于2014年12月17日召开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表决中,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发行前,中兵投资和兵工财务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兵器集团所控制的企业,其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汇添富基金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合计将超过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汇添富基金通过拟设立的汇添富-光电制导1号及汇添富-光电制导2号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兵投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31号院盛景国际广场3号楼818室

  法定代表人:唐斌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01689176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经济信息咨询

  税务登记证号码:京税证字110107095357036

  股权控制关系

  ■

  兵器集团为中兵投资的实际控制人。

  2、兵工财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青年湖南街19号

  法定代表人:罗乾宜

  注册资本:317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10002673-4

  营业执照号:110000006278010

  营业期限:1997年6月4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成员单位开展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及即期结汇业务(包括自身结售汇业务和对成员单位的结售汇业务)。

  兵工财务股权结构如下:

  ■

  ■

  兵器集团为兵工财务的实际控制人。

  3、汇添富基金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大沽路288号6幢538室

  法定代表人:林利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2、股权控制关系

  ■

  (三)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4年12月18日)。发行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价格为27.18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关联交易的定价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关联方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价格客观、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4年12月16日,中兵投资、兵工财务和汇添富基金(作为乙方)分别与公司(作为甲方)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发行和认购价格

  标的股份以甲方关于同意本次发行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为定价基准日,以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27.18元/股作为标的股份的发行和认购价格。

  如甲方的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标的股份的发行和认购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认购数量

  中兵投资和兵工财务均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认购数量分别为2,250万股和900万股。汇添富基金拟设立的汇添富-光电制导1号认购900万股、汇添富-光电制导2号认购450万股,合计认购数量为1,350万股。若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如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减,则乙方认购的标的股份数量及总价款等比例相应调减。

  3、认购价款的缴纳

  在本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全部获得满足后,认购方将按照公司和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出的缴款通知及本协议的约定认购标的股份,并在缴款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将认购标的股份的全部价款现金划入保荐人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认购方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在标的股份的限售期届满之前,乙方因甲方送红股、转增股本原因增持的甲方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5、合同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之日成立,自以下条件全部成就之日生效:

  (1)本次发行经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本次发行方案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3)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6、违约责任

  协议成立后,除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和承诺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协议生效后,如认购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缴付认购标的股份的款项,即构成违约,如逾期超过5个工作日,应向公司支付本协议认购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公司并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偿还公司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将进一步改善公司的财务结构,为公司业绩的持续快速增长奠定坚实的基础。

  本次发行前,兵器集团控制的北方光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电集团”)及其关联方湖北华光新材料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63.87%的股权,公司控股股东为光电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兵器集团。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光电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不低于40.19%(另通过兵工财务间接持有本公司0.08%的股份),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兵器集团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不低于64.95%,仍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本公司股东结构产生重大影响。此次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形成不利影响。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2014 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叶明华、李克炎、陈现河、熊熙然、水波、岳建水回避表决,同意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益,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均回避相关议案表决,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3、公司与中兵投资、兵工财务、汇添富基金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4、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84 股票简称:光电股份 编号:临2014-54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收益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公告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测算,并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并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规模45,000,000股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在外总股本数将由209,380,413股增加至254,380,413股,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一定程度增加。鉴于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偿还借款并补充流动资金,短期内公司股东回报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有所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公司业务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公司摊薄后的即期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面临下降的风险。

  另一方面,本次募集资金将部分用于偿还借款,可减少公司未来的财务费用,有利于扩大公司业务量,增加公司净利润,部分抵消公司股本及净资产增加对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一)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净利润以2014年预测净利润为依据,且2015年的净利润与2014年的预测净利润持平,其中2014年的预测净利润由201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年化所得。2014年前三季度公司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563,496.58元,年化后2014年净利润为16,751,328.77元,2015年净利润同样为16,751,328.77元。

  该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于2015年二季度完成,该完成时间仅为估计。

  3、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22,310万元,未考虑发行费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45,000,000股,最终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以经证监会核准为准。

  4、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5、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二)测算结果

  具体测算如下:

  ■

  注:

  1、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当期新发行普通股股数×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当期回购普通股股数×已回购时间÷报告期时间。

  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的计算公司如下:ROE=P/(E0+NP÷2+Ei×Mi÷M0),其中:P为报告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报告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新增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由于募集资金从投入使用到产生回报需要一定周期,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短期内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股本、总资产及净资产均将有所扩大,但由于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偿还借款并补充流动资金,短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及盈利能力难以同步增长,若公司在2014年最终实现的净利润未能与股本及净资产规模同比例增长,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即期回报(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请投资者关注上述风险

  三、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促进公司业务健康、良好的发展,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公司的业务规模、经营效益,为中长期的股东价值回报提供保障。

  1、保持主营业务稳定、快速发展。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借款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仅可以调整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而且可以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增加,资产负债率下降,公司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强。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的长期利益。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已制定和完善募集资金管理相关的管理制度。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3、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拟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偿还公司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进一步改善公司的资产结构和财务状况,公司将充分利用该等资金支持公司的日常经营,尽可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4、严格落实现金分红政策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推动公司建立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和决策机制,更好地维护股东及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等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进行了完善。另外,公司重新制定了《未来三年(2015 年-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建立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5、其他方式

  鉴于《意见》对资本市场、上市公司、投资者均具有重大意义,公司未来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具体细则及要求,并参照上市公司较为通行的惯例,积极落实《意见》的内容,继续补充、修订、完善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各项制度并予以实施。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84 股票简称:光电股份 编号:临2014-52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于2014年12月11日以传真、电话及专人送达书面通知的方式告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4年12月17日上午1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表决监事5人,实际表决监事5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文件及相关程序的履行情况,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以5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以5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以5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公司与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以5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以5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公司与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以5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以5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5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同意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本议案以5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以5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11、《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以5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

  本议案以5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84 股票简称:光电股份 编号:临2014-51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11日以传真、电话及专人送达书面通知的方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4年12月17日上午1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表决董事11人,实际表决董事11人,其中董事李克炎先生因公务原因,委托董事熊熙然先生行使表决权。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进行自查,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和资格。

  本议案以11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改善公司负债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缓解公司业务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流动资金压力,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以下事项逐项表决,中兵投资、兵工财务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公司股份构成关联交易,因此关联董事叶明华、李克炎、陈现河、熊熙然、水波、岳建水6名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本议案以5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择机发行。

  本议案以5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4,500万股。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在该发行范围内,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本议案以5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14年12月18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27.18元/股。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的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本议案以5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兵投资”)、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工财务”)、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添富基金”)拟设立的汇添富-光电制导1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汇添富-光电制导1号”)和汇添富-光电制导2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汇添富-光电制导2号”)。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其中,中兵投资拟认购2,250万股,兵工财务拟认购900万股,汇添富基金通过汇添富-光电制导1号认购900万股、通过汇添富-光电制导2号认购450万股。

  (下转B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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