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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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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14-08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受理控股子公司乐电天威公司破产清算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电力")于2014年11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2014年12月3日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控股子公司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4年11月18日、1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临时公告)。2014年12月3日,乐山电力以债权人身份向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乐山中院")申请对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乐电天威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2014年12月17日,乐山电力收到《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4)乐民破预字第3-1号]和《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15)乐民破字第1-1号],乐山中院于2014年12月17日受理乐山电力对乐电天威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概述

  (一)破产申请简述:

  1.申请人: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申请时间:2014年12月3日

  3.破产清算申请事由:乐电天威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二)法院裁定时间:2014年12月17日

  (三)裁定书主要内容:

  乐山中院认为,乐电天威公司系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该院对本案有管辖权。申请人乐山电力确对被申请人乐电天威公司享有到期债权,而乐电天威公司未清偿到期债务,在法定期限内,乐电天威公司亦未对乐山电力提交的破产申请提出异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七条第(二)款、第十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二条、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本裁定自2014年12月17日起生效。

  二、法院指定管理人情况

  乐山中院指定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担任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成员由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市级相关部门人员以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人员组成。

  三、风险提示

  乐山电力将根据乐电天威公司的破产清算进程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8日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银联通”部分银行卡电子直销业务功能及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进一步方便投资者通过公司电子直销平台投资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旗下基金,本公司与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简称"银联通")合作,在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新增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的借记卡为"银联通"基金第三方支付渠道。现将业务详情公告如下:

  一、业务开通时间

  自2014年12月19日起。

  二、适用投资人范围

  具备合法基金投资资格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借记卡持卡人。

  三、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已开通电子直销业务的开放式基金,本公司旗下今后募集和管理的基金自开通认/申购之日起将自动适用,不再另行公告。

  四、适用业务范围

  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转换、现金宝、账户资料变更、分红方式变更、信息查询等业务,暂不支持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五、适用费率

  1、投资者使用上述"银联通"新增银行卡认购/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可享受费率优惠(仅限前端认购/申购模式), 即原认购/申购费率高于0.6%,认购/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但优惠后认购/申购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认购/申购费率低于、等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执行原认购/申购费率。

  2、投资者使用上述"银联通"新增银行卡使用"现金宝"业务适用"现金宝"业务相关公告中的交易费率,"现金宝"业务详情参见本公司《关于电子直销平台开通"现金宝"业务的公告》。

  3、赎回费率及转换费率依照本公司公布的基金相关公告执行。

  4、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381号中环广场38楼 邮 编:200020

  客服专线:021-33079999 4008828999

  网址:www.py-axa.com

  七、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本公司电子直销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相关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84 证券简称:海得控制 公告编号: 2014-033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在筹划再融资相关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海得控制,股票代码:002184)已于 2014 年 11 月 27 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并于2014年11月27日发布了《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4-030);2014年12月4日发布了《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2014-031);2014年12月11日发布了《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2014-032)。

  目前,该事项仍在商讨论证中,尚存在不确定性。鉴于上述情况,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4 年12 月 1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尽快刊登相关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为《中国证券报》、《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能源 公告编号:2014-048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4 年 12月 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41 号)(以下简称"批复"或"本批复"),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5, 830,797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有关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5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增资完成

  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4年12月2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对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襄阳福达东康曲轴有限公司、桂林福达重工锻造有限公司、桂林福达齿轮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02)。

  近日,公司收到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襄阳福达东康曲轴有限公司、桂林福达重工锻造有限公司、桂林福达齿轮有限公司的通知,四家公司均已办理完毕注册资本增加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分别领取了临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襄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26,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仍为100%。

  2、襄阳福达东康曲轴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6,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襄阳福达东康曲轴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仍为100%。

  3、桂林福达重工锻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26,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桂林福达重工锻造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仍为100%。

  4、桂林福达齿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1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桂林福达齿轮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仍为100%。

  除以上变更外,其他工商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17日

  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份额转换结果的公告

  《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1年12月13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即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根据基金合同以及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披露的《浦银安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投资者认购或通过上市交易购买并持有到期的每一份增利A和增利B基金份额,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资产及收益的计算规则分别计算浦银增A和浦银增B封闭期末净值,并以各自的份额净值为基础,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折算为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浦银增利,基金代码:166401)的份额。无论基金份额持有人单独持有或同时持有增利A和增利B份额,均无需支付转换基金份额的费用。 本基金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

  

  

  

  

  

  

  

  

  

  

  

  

  

  

  

  

  

  

  

  

  

  

  

  

转换前的基金份额转换前份额净值(元)转换前份额数(份)转换比例转换后的基金份额转换后份额数(份)
增利A1.157931113634,102,654.371.157931113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LOF)1,194,623,393.86
增利B1.694065142271,758,264.321.694065142

  

  注:本基金管理人已根据合同约定,对增利A、增利B的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进行了计算,并由本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份额变更登记申请。

  投资者可于2014年12月18日起(含该日)在相关证券公司和各销售网点查询转换后的份额。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y-axa.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28999(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021-33079999。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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