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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4-12-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 (1)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以及与本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50万份至100万份(含)。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认购本基金。 (4)本基金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本息)确认为3,365,414,772.00份,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本息)确认为2,439,900,067.03份。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68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以后通过上述方式查询认购确认情况。 本基金富国国企改革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本基金的富国国企改革A份额、富国国企改革B份额不接受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富国国企改革A份额与富国国企改革B份额将于基金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在确定上市交易时间后,基金管理人最迟在上市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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