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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洁能 公告编号:2014-048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安徽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持股68.44%,以下简称"安徽科达洁能")于2014年12月17日与宜昌市银河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银河煤化工")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作方概况 公司名称:宜昌市银河煤化工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宜昌市高新区发展大道28号 法定代表人:冯亚平 注册资本:贰仟万圆整 经营范围:粗苯、焦油生产;冶金炉料、焦化产品生产、销售;钢材、五金、建材、机械、日用百货销售。 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宜昌生物产业园和伍家岗工业园以国内生物产业领军企业为代表的近三十家企业组成。当前,该工业园区供能不足,宜昌市政府经多方论证及决议审核通过,提出由宜昌银河煤化工采用科达洁能清洁燃煤气化技术及装备为园区集中供能,满足园区当前用能需求。 双方确定一期项目由安徽科达洁能为宜昌银河煤化工提供清洁燃煤气化装置及相关配套装置,设备规格为2*40KNm3/h+1*20KNm3/h,设备总投资约人民币1.35亿元,最终价格将以双方签订正式合同为准;二期项目将视园区发展情况适时扩大供能规模,预计一二期合计投资规模约为人民币5亿元以上。 双方初步约定,宜昌银河煤化工清洁煤气项目外售清洁煤气单价不低于0.41元/ m3。宜昌银河煤化工拟进一步引入投资人,安徽科达洁能或本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投资入股,初步商定持股比例不超过25%。具体出资及持股比例待正式合同签订后,以正式合同为准。 三、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仅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待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双方将签订正式合同; 2、按照本项目实施进度,预计本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2014年度业绩没有影响,如项目进展顺利,对公司2015年经营业绩将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3、本项目示范意义突出,如项目进展顺利,有利于促进公司清洁燃煤气化业务的市场推广和销售;按照本项目清洁煤气定价水平和机制,公司如参股本项目运营,将为公司未来年度带来稳定的投资收益; 4、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协议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的情况。 四、协议履行的风险分析 本协议仅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可能存在正式合同不能如期签订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安徽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与宜昌市银河煤化工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ST中富 公告编号:2014-063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代码:000659,简称:*ST中富 )在 2014 年 12月15 日、12月16日及12月1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本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本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三个月之内并无对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的计划或意向。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我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0718 证券简称:苏宁环球 公告编号:2014-058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联合投资合作协议备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宁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文化"或"乙方")于2014年12月16日与英皇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签署了《电影<破风>联合投资合作协议备忘》。 二、协议主要内容: 1、甲方是电影《破风》(以下简称"本片")的开发及拍摄方,本片制作预算以人民币7600万元定额计算,超支和节省由甲方独自处理,与乙方无涉。乙方投资比例10%(简称"乙方比例"),即投资人民币760万元的资金。 2、乙方享有按乙方比例参与投资和分享全球净收益的权利。 3、乙方自本协议备忘签署生效后及向甲方支付头款之日起享有作为本片的联合出品方的署名权,甲方应展现该署名在本片片头/片尾的主要署名卡上,在可行范围内,甲方也应展现该乙方署名在本片的所有预告及宣传材料和广告上。 4、双方应在本协议备忘生效后一个月内完成和签署正式合同,正式合同的内容不得违背本协议备忘的相关条件和原则,正式合同生效时即取代本协议备忘。 三、协议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苏宁文化与英皇影业有限公司签署《电影<破风>联合投资合作协议备忘》,投资收益对公司盈利虽无较大影响,但冀通过强强联合,逐步做大做强公司文化影视产业,提升大文化产业比重。 四、特别提示 1、苏宁文化与英皇影业有限公司尚未正式签署联合投资合作协议,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对外投资预计产生的收益对公司未来盈利无较大影响。 3、公司将会根据合作进展情况,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4、备查文件:《电影<破风>联合投资合作协议备忘》。 特此公告。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1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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