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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声学 公告编号:2014-074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自2014年1月26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陆续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并新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除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外,其余7项准则于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4年陆续发布的9号、30号、33号、39号、40号、2号、41号七项新会计准则具体规定的起始日期进行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和有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5、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4年1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在目前执行新会计准则过程中,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追溯调整事项,未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使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没有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事前审查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声学 公告编号:2014-073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1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14年12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孙红斌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一系列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对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追溯调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74)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声学 公告编号:2014-072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于2014年12月18日以现场加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姜滨主持会议,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各项议案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根据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于本议案通过之日起申请办理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为3个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根据相关规定,授权公司董事长同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潍坊分行、农业银行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4 年颁布或修订的一系列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对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追溯调整。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74)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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