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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系列)

2014-12-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14-061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春兴精工(常熟)

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 年12 月18 日,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春兴精工(常熟)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97号文)核准,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5,332.6058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本次发行由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发行价格每股15.7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83,881.8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556.8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325.01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4]317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募集资金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移动通信射频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43,616.6343,616.63
消费电子轻合金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30,265.2630,265.26
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
合计83,881.8983,881.89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春兴精工(常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子公司”)。根据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春兴精工(常熟)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中的3亿元向常熟子公司增资。本次增资实行分步实施,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春兴精工(常熟)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10月22日;

法人代表:孙洁晓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常熟市尚湖镇

经营范围:通讯设备、电子配件、铝结构件及塑胶件生产加工等。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100%;

常熟子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2013 年度数据经审计,2014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10,693.2325,809.86
负债总额830.9416,413.50
净资产9,862.299,396.36
项目2013 年度2014 年 1-9 月
营业收入5,254.53
净利润-137.71-465.92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公司本次对常熟子公司进行增资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运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增资后,常熟子公司仍为公司实际持股 100%的子公司,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四、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常熟子公司将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管理、使用募集资金。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不涉及到关联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改善全资子公司资产结构,增加公司利润增长点,推动公司长期的可持续发展。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中的 3亿元向常熟子公司增资。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常熟子公司增资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常熟子公司增资。

3、保荐机构意见

(1)春兴精工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向春兴精工(常熟)有限公司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要求。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向春兴精工(常熟)有限公司增资事项尚需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春兴精工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涉及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

(3)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基于以上意见,本保荐机构对春兴精工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春兴精工(常熟)有限公司增资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14-062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和自有资金

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97号文)核准,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5,332.6058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本次发行由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发行价格每股15.7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83,881.8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556.8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325.01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4]317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二、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的承诺投资项目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移动通信射频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43,616.6343,616.63
消费电子轻合金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30,265.2630,265.26
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
合计83,881.8983,881.89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一)投资额度

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6亿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个亿。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期限

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所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 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 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信息披露

截止本次公告日,公司无购买理财产品行为。未来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公司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审议程序本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相关的核查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银行理财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 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以募集资金购买任何银行理财产品。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公司监事会认为: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发表意见如下:

1、 春兴精工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尚需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春兴精工在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未以募集资金购买任何银行理财产品,本次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确保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基于以上意见,本保荐机构对春兴精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14-063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兴精工”或“公司”)于2014年12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148.81万元人民币置换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自筹资金。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97号文)核准,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5,332.6058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本次发行由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发行价格每股15.7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83,881.8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556.8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325.01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4]317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计划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获得于2014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4年4月18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移动通信射频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43,616.6343,616.63
消费电子轻合金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30,265.2630,265.26
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
合计83,881.8983,881.89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先行投入的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14年11月12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148.81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4,148.81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移动通信射频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43,616.63
消费电子轻合金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30,265.264,148.81
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
合 计83,881.894,148.81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

2014 年 12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148.81万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的项目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该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

3、保荐机构意见

(1)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要求;

(2)春兴精工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基于以上意见,本保荐机构对春兴精工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14-064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14年12月18日上午10:00在春兴精工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孙洁晓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19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春兴精工(常熟)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向春兴精工(常熟)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19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19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具体条款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章程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修改前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400万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732.6058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的现有总股本为28,400 万股,均为普通股。第十九条 公司的现有总股本为33,732.6058万股,均为普通股。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 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19日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具体条款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投资理财制度>的议案》;

《投资理财制度》具体条款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15年1月6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具体情况详见2014年12月19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14-065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监事会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二届监事会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14年12月18日13: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赵中武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自由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会议以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春兴精工(常熟)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常熟子公司增资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常熟子公司增资。

3.会议以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的项目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该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14-066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月6日(周二)下午14:30

2、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26日(周五)

3、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5年1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月5日下午15:00至2015年1月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6、会议召集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12月26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保荐机构、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春兴精工(常熟)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有关议案已经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1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二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强调事项: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特别决议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4年12月29日-30日(9:00—12:00、13:00—16:00)。

(三) 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547;投票简称:春兴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申报价格
总议案表示对以下议案一至议案五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00
议案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1.00
议案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春兴精工(常熟)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2.00
议案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3.00
议案四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4.00
议案五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5.00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7)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资者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月5日下午15:00至2015年1月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服务密码当日13:00即可使用;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通过登录互联网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三)网络投票的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苏云、程娇

联系电话:0512-62625328

联系传真:0512-62625328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 邮编:215121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19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有效日期: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春兴精工(常熟)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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