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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4-070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新增乳化炸药 生产许可能力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2月17日,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收到了全资子公司广东宏大增化民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宏大增化")发来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编号:MB 生许证字[018号]),宏大增化的炸药生产许可能力由2.1万吨增至3.3万吨,新增的1.2万吨乳化炸药生产许可能力由控股子公司铜川宏大民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铜川宏大")转移所得。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合并炸药生产许可能力由19万吨增至20.2万吨。 风险提示:铜川宏大的1.2万吨乳化炸药生产线需要进行技术改造,在技改项目完成前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铜川宏大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技改工作,尽快完成各项验收及获取安全生产许可。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436 证券简称:片仔癀 公告编号:2014-055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潘杰先生辞去董事、 总经理职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今日收到董事兼总经理潘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潘杰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董事、总经理职务,辞职后潘杰先生任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母公司,原"漳州市九龙江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建顺先生不再担任漳州市九龙江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潘杰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谨向潘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辛勤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总经理空缺期间,由公司董事长刘建顺先生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尽快召开董事会聘任总经理。 接到控股股东漳州市九龙江建设有限公司的通知,现漳州市九龙江建设有限公司已向漳州市工商局申请更名为"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春晖股份 公告编号:2014-073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由于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该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 票已于2014年10月8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于2014 年10月8日刊登了《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51),分别于10月15日、10月22日、10月29、11月5日、11月14日、11月21日、11月28日、12月12日刊登了《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并分别于2014年11月7日、12月5日刊登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上述公告详情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 目前,该项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在进行方案论证,本公司正在与有关部门沟通。由于重组方案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一、停牌期间工作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起已经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公司将根据工作情况每周发布一次事件进展情况公告。 二、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特此公告。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18日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4-073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2月18日,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39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7,567,316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积极推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发行人和发行保荐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单陈燕 电话:0510-86242802 传真:0510-86242818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 010-85156387 010-85130381 传真: 010-85130542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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