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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32 股票简称:东方明珠 编号:临2014-071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4-12-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将于2014年12月26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2014年12月11日发出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公告临2014-068,临2014-069,以及公司《关于吸收合并事项异议股东的提示公告》临2014-070)。现再次提示性公告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12月26日 ● 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于2014年12月26日上午9:30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26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同一次股东大会上的所有议案应采用相同的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五)会议地点 上海影城六楼第三放映厅(地址为上海市新华路160号。地铁10号线、11号线交通大学站出站步行可达;途径公交车有76路,48路,946路,806路,26路等。) (六)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相关股东应按照上交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以及转融通的有关规定执行。 融资融券股东如需参与投票,请及时提前联系并咨询开户的证券公司及营业部。如需自行参与现场投票的,应携带开户证券公司或营业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证明文件,及信用账户卡、身份证明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同时公司股票为沪股通标的,相关股东应按照上交所发布的《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涉及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换股吸收合并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关于签署《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合并协议》的议案; (三)关于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提供收购请求权与现金选择权的合作协议》的议案; (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百视通换股吸收合并东方明珠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关于以协议方式受让精文置业41.28%股权以解决与文广集团公司同业竞争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关于提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一)至议案(四)经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告,议案(五)、议案(六)经公司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材料已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鉴于议案(一)至议案(三)、议案(五)为关联议案,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须特别决议通过,即须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还须经出席会议的下列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19日)下午收市时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表决;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出席者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可复印)(格式见附件),法人股东还需持公司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21-58828222); (二)登记时间:2014年12月23日(09:30—15:00); (三)登记地点: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维一软件,纺发大楼,近江苏路,地铁二号线4号口出较近,临近公交车有01,62,923,71,921,939,20,44,825路等。现场登记场所咨询电话:021-52383317)。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电话:021-58791888转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号 邮政编码:200120 (二)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六、附件 (一)授权委托书; (二)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19日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1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此附件为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说明。 投票日期:2014年12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议案数:20个(注:存在议案组的,组号不计入议案数量,仅计算子议案数。本次议案组1之下共有1.01-1.15共15个议案,1.00属于对该组一并表决的简化方式,但1.00不计入议案数。此外,全体议案一并表决的99.00也不计入议案数)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2、分项表决方法:
(三)表决意见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 2014年12月19日 A 股收市后,持有东方明珠A 股(股票代码600832)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议案投反对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2股”,应申报如下: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议案投弃权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3股”,应申报如下: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涉及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换股吸收合并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第一个子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五)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涉及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换股吸收合并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第一个子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六)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涉及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换股吸收合并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第一个子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七)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议案《关于签署<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合并协议>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八)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议案《关于签署<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合并协议>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九)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议案《关于签署<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合并协议>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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