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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编号:2014-081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8日以专人送达、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14年12月18日在武汉安华酒店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7名董事亲自出席了会议,由于工作原因独立董事廖洪先生授权委托陈日进先生(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4、会议由董事长何谧先生主持,4名监事及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预案”: (1)《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原为: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 拟修改为:“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由财务总监担任。” (2)“第四十四条”原为:“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湖北省武穴市。……” 拟修改为:“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者股东大会通知指定的其他地点。……”; (3)“第一百零六条”原为:“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至2人。” 拟修改为:“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至2人。” (4)“第一百一十条” 原为:“……4、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单笔担保的担保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为单一对象担保的担保额不得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 拟修改为:“……4、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单笔担保的担保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为单一对象担保的担保额不得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5)“第一百四十三条”原为:“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为公司职工代表。……” 拟修改为:“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公司职工代表。……” (6)“第一百四十五条”原为:“…… 三名以上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 拟修改为:“…… 二名以上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 (7)“第一百五十八条”原为:“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拟修改为:“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设立审计委员会,成立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8)“第一百五十九条”原为:“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拟修改为:“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指定审计负责人,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9)“第一百七十二条” 原为:“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拟修改为:“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10)“第一百七十四条”原为:“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做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告。……” 拟修改为:“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做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告。……” (11) “第一百七十六条”原为:“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告。” 拟修改为:“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告。” (12)“第一百七十八条”原为:“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告。……” 拟修改为:“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告。……” 本预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2、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预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已经届满,根据有关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9人组成,具体如下: 第七届董事会提名邹光明先生、杨汉明先生和张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候选人声明公告’),杨汉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由公司股东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独立董事对被提名人的个人履历和工作经历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林志东先生、陈飞豹先生、刘毅先生、王品女士、王专旭先生、张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后,其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第七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有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此次第七届董事会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要求,未损害股东或公司的利益,我们同意上述提名。”(独立董事:廖洪、陈日进、赵曼、杨本龙。) 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本预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3、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5年1月6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详见会议通知。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0日 附件: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林志东先生,现年51岁,中共党员,大学,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分行武昌区支行信贷员;湖北省计划委员会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湖北省投资公司主任科员、副处级、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部门负责人;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法规审计部部长等职;现任湖北省荆松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股东单位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2012年11月至今在任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省荆松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林志东先生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2、陈飞豹先生,现年40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哈药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员、市场部科长、部长、营销总监、经营厂长;2010年起担任湖南安邦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湖南老百姓大药房董事、湖南省长沙市制药和保健品会秘书长、湖南省长沙市中药创新联盟副理事长等职。2012年与湖南省残联联合发起公益组织“万牵工程”,2014年与中国肢残人协会联合发起“嫩芽基金”。2004年被评为哈尔滨市劳动模范,2011年荣获湖南省残联“十大爱心企业家”。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陈飞豹先生与本公司或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3、刘毅先生,现年39岁,大学,高级会计师。历任武汉凯迪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会计、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码:000939)财务部会计主管、武汉凯迪电力环保有限公司(外资) 财务主管、财务部副部长,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地球空间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湖北荆松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刘毅先生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4、王品女士,现年51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湖北省投资公司主任科员、副处长、项目部副经理(牵头主持工作);湖北华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 王品女士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5、王专旭先生,现年42岁,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近五年一直在本公司工作,历任企管部经理、广宁制药厂厂长、济民制药厂厂长、湖北广济药业济康医药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等职。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王专旭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6、张斌先生,现年64岁,中共党员,大专,经济师。历任武穴市龙坪公社通讯干事,武穴市市委办公室科长、副主任、市委常委、办公室主任,武穴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武穴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党务副主任,武穴市调研员。 张斌先生与本公司或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7、邹光明先生,现年52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律师,高级经济师。先后在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湖北义张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工作,历任湖北义张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湖北省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武汉市委统战部、武汉市司法局、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同心律师团”成员,北京信泽金商学院高级培训讲师,武汉大学经管学院EDP项目培训中心新金融培训讲师。 邹光明先生与本公司或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8、杨汉明先生,现年51岁,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导师,会计学教授。曾在华中农业大学农经系教授,系湖北省科技厅、人事厅专家库财务专家之一。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兼任湖北农发投资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杨汉明先生与本公司或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9、张建华先生,现年49岁,中共党员,教授。现任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兼任武汉中博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建华先生与本公司或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上述候选人之间均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编号:2014-082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 杨汉明先生 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二十七、包括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0 次, 未出席 0 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8日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 张建华先生 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二十七、包括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0 次, 未出席 0 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8日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 邹光明先生 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二十七、包括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0 次, 未出席 0 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编号:2014-083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8日以专人送达、书面传真形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14年12月18日在武汉安华酒店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傅建新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八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的预案》: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拟由3人组成,其中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1人,由股东代表出任的2名监事候选人为李红女士和苏磊先生(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本预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三、备查文件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12月20日 附:第八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红女士,现年52岁,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湖北省投资公司融资部副部长,湖北三达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湖北锁金山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武汉隆华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湖北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孝感大众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融资部副部长。李红女士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苏磊先生,现年27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职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现任职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湖北咸丰朝阳寺电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苏磊先生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上述候选人候选人之间均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编号:2014-084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2015年12月18日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月6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5日-2015年1月6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6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月5日15:00—2015年1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东账户同时存在现场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网络投票三种方式之两种及两种以上的,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会员,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12月29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召开地点: 湖北省武穴市江堤路1号公司本部办公楼五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1 《关于选举林志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2 《关于选举陈飞豹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3 《关于选举刘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4 《关于选举王品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5 《关于选举王专旭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6 《关于选举张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7 《关于选举邹光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8 《关于选举杨汉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9 《关于选举张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上述董事及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八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出任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1《关于选举李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2《关于选举苏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2015年12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书面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1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授权人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深圳股票账户卡和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出席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52 2、投票简称:广济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广济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1.01元代表议案1中的子议案1.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月5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 http:// 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 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http:// 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熊永红;联系电话:0713-6216068;传真:0713-6216068。 2、会议费用:参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20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②:表决方式:赞成用“√”表示,反对用“×”表示,弃权用“Ο”表示,填入其他符号视为弃权。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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