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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4-034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新召开时间:2014年12月30日(星期二)上午9:00 ●新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增加临时提案:《关于发行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的议案》 ●股权登记日时间保持不变,仍为2014年12月17日(星期三) 一、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原因 2014年12月9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召开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会议,决议于2014年12月25日(星期四)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参见本公司于2014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31)。因工作安排原因,考虑到公司实际情况,现决定将本次股东大会推迟至2014年12月30日(星期二)上午9:00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股东大会新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2月30日(星期二)上午9: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30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增加议案:关于发行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的议案。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5)。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地点、股权登记日、出席登记日、会议方式等保持不变。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31)。 三、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张先生,章女士 联系电话:(010)66223817,66223830,66223826 联系传真:(010)66223833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 邮政编码:100033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附件: 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9日 附件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联系方式: 法 人 股 东 委托单位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注册号: 个 人 股 东 委托人(签名): 身 份 证 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4年12月30日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2、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果股东一次性表决所有表决事项,则表决方法如下表所示:
(2)分项表决方法 如果股东依次表决所有的表决事项,则表决方法如下表所示:
3、表决意见
二、投票举例 1、如果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表决事项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2、如果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进行逐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发行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债券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3、如果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进行逐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发行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债券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4、如果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进行逐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发行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债券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考虑到所需表决的表决事项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表决事项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00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表决事项,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表决事项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表决事项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4-03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股东大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2014年12月9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召开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会议,决议于2014年12月25日(星期四)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参见本公司于2014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31)。 2014年12月19日,本公司股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4年9月30日,持有本公司股份408,135,0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6%)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增加《关于发行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的议案》为本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临时提案。议案内容请见附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上述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审议的范围,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本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上述议案将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新增议案,由投资者进行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生效。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公告》(公告编号:2014-034)。 二、其他事项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同日披露《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调整为2014年12月30日(星期二)上午9:00,网络投票时间调整为2014年12月30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会议增加审议《关于发行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的议案》。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地点、股权登记日、出席登记日、会议方式等保持不变。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31)。 三、调整后的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发行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债券的议案; 2、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种类、数量和规模; (2)发行方式; (3)发行对象;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5)存续期限; (6)票面股息率的确定原则; (7)优先股股东参与分配利润的方式; (8)有条件赎回条款; (9)强制转股条款; (10)表决权限制; (11)表决权恢复; (12)清算偿付顺序及清算方法; (13)评级安排; (14)担保安排; (15)转让安排; (16)募集资金用途; (17)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18)关于本次发行优先股的授权事宜; 3、审议关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2017年资本管理规划》的议案; 4、审议关于《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5、审议关于发行优先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对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发行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的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9日 附件: 关于发行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支撑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根据监管要求,提议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符合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规定及监管机构认可的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高级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原则下,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资本补充需要以及金融市场状况,确定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发行方案及发行条款,最终发行方案以监管机构批准的方案为准;具体组织实施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的发行,全权办理与上述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相关政府部门报批,决定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的发行时间、发行方式、发行规模、发行期次、发行利率、发行市场及对象,在触发事件发生时按照约定方式吸收损失,并签署一切必要的法律文件等。该项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本方案之日起24个月。 以上议案,请审议。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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