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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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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4-066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12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4?年12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450.00万元合资设立电站项目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本次与无锡越众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的合作,是基于双方现有产业为基础,合理利用外部资源的协调和配合,通过合作发展成为具一定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的产业共同体,将进一步推动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进程和发展,符合公司在太阳能电站开发、建设和运营的战略发展定位。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旷达电力使用自有资金450.00万元合资设立电站项目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12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电力全资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68)。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5年1月5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公司2014年12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67)。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4-067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5年1月5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月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4日-2015年1月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5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4日15∶00至2015年1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29日。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东路109号公司面料事业部会议室。
5、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钱新已发出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12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逐项表决)
1.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目的
1.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3激励对象的范围和确立原则
1.4激励工具及标的股票数量和来源
1.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1.6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1.7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和授予价格
1.8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获授条件及解锁条件
1.9限制性股票不可转让及禁售规定
1.10限制性股票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11激励对象的收益
1.12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1.13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1.14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1.15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1.16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管理、修订和终止
2、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电力全资子公司收购国信阳光项目公司股权的议案
5、关于增加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5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5项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亲临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或者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4年12月30日至2015年1月4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潘家旷达路1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1月4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上述资料(授权委托书及回执见附件)需要同时送到或传真至公司,并在开会现场交回原件。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5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4日15∶00至2015年1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投票方法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16
(2)投票简称:旷达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4)在投票当日,“旷达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元)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 总议案 | 总议案 | 100.00 |
| 1 |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 1.00 |
| 1.1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目的 | 1.01 |
| 1.2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 1.02 |
| 1.3 | 激励对象的范围和确立原则 | 1.03 |
| 1.4 | 激励工具及标的股票数量和来源 | 1.04 |
| 1.5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 1.05 |
| 1.6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 1.06 |
| 1.7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和授予价格 | 1.07 |
| 1.8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获授条件及解锁条件 | 1.08 |
| 1.9 | 限制性股票不可转让及禁售规定 | 1.09 |
| 1.10 | 限制性股票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 1.10 |
| 1.11 | 激励对象的收益 | 1.11 |
| 1.12 | 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 1.12 |
| 1.13 |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 1.13 |
| 1.14 |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 1.14 |
| 1.15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 1.15 |
| 1.16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管理、修订和终止 | 1.16 |
| 2 |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2.00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3.00 |
| 4 | 关于电力全资子公司收购国信阳光项目公司股权的议案 | 4.00 |
| 5 | 关于增加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 5.00 |
③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 表决意见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委托数量 | 1股 | 2股 | 3股 |
④ 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月4日15:00至2015年1月5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 369999 | 1.00元 | 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前发出的,则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则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 369999 | 2.00元 | 大于1的整数 |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1。
③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知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④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⑤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⑥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⑦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五、投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它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1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进行表决,以股东对议案1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议案1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六、投票结果查询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6:00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1号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13179
联 系 人:徐秋、陈艳
联系电话:(0519)86159358
联系传真:(0519)86549358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9日
附件1: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序号 | 议 案 | 表决意见 |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 |||
| 1.1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目的 | |||
| 1.2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 |||
| 1.3 | 激励对象的范围和确立原则 | |||
| 1.4 | 激励工具及标的股票数量和来源 | |||
| 1.5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 |||
| 1.6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 |||
| 1.7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和授予价格 | |||
| 1.8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获授条件及解锁条件 | |||
| 1.9 | 限制性股票不可转让及禁售规定 | |||
| 1.10 | 限制性股票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 |||
| 1.11 | 激励对象的收益 | |||
| 1.12 | 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 |||
| 1.13 |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 |||
| 1.14 |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 |||
| 1.15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 |||
| 1.16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管理、修订和终止 | |||
| 2 |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4 | 关于电力全资子公司收购国信阳光项目公司股权的议案 | |||
| 5 | 关于增加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 |||
附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赞成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2:
回 执
截至2014年12月29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5年1月4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传真号码:0519-86549358)。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4-069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碧流台镇人民政府
签署项目合作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仅为框架性意向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内容的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协议的签订是公司进行电站项目开发建设的前期审批流程之一,协议签订对项目能否实施尚不能确定。
3、本次协议涉及项目投资规模30亿元人民币是一个估算数据,但具体投资金额要视具体项目建设规模及当年电站建设价格而定,项目投资总额尚存在不确定性。
4、本次协议涉及项目尚未进行前期的电力接入方案及项目备案审批,因此能否达到相关部门的项目建设要求尚存在不确定性。
5、如本协议执行,其涉及项目审批周期及建设周期较长,项目成本可能会发生一定程度的波动,上网电价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同时存在限电的风险,收入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6、项目建设投资金额较大,如项目实施将对公司的筹资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对项目的融资方式尚未确定,因此项目资金来源存在不确定性。
一、概述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战略合作、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宗旨,为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促进新能源建设及农业的发展,就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碧流台镇碧流台村300MW光伏电站与生态农业一体化项目,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旷达电力”)于2014年12月19日与巴林左旗碧流台镇人民政府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碧流台政府”)签署了《投资建设300MW光伏电站与生态农业一体化项目合作意向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本协议属框架性意向合作协议,内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与合作方
本次协议涉及的项目投资主体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旷达电力,与碧流台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旷达电力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目前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旷达电力2013年度营业收入2,781.41万元,净利润484.01万元,总资产 79,815.97万元,净资产26,709.01 万元(经审计)。
旷达电力2014年1-10月营业收入33,945.84 万元,净利润2,688.24 万元,总资产84,663.48 万元,净资产54,397.25万元(未经审计)。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开发内容及期限
1、基本情况:旷达电力出资在巴林左旗碧流台镇碧流台村建设光伏电站与生态农业一体化项目,其中光伏电站建设自2015年到2017年的规模为300MW,占地面积约为10000亩;配套生态农业项目,占地面积约为2000亩;合计占地面积约为12000亩。
2、投资规模:该项目总投资额约为人民币30亿元。
3、合作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双方开始实施战略合作,合作期限为2014年至2017年。
(二)合作开发方式
1、旷达电力负责引入行业先进技术,在巴林左旗碧流台镇投资建设光伏电站并积极促进农业的综合开发,负责项目建设的所有投资。
2、碧流台政府负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为旷达电力建设光伏电站与生态农业一体化项目的项目审批、项目用地、企业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并全力支持项目建设。
(三)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1、本协议签订后,旷达电力应当于15日内向碧流台政府相关部门报送资料,碧流台政府负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在30日内办理光伏电站项目申请相关事宜。
2、旷达电力需: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规范要求完成项目备案所需的支撑性报告的编制和评审,完成可研的编制和评审;在2015年8月底以前,完成项目备案工作;在项目核准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工程设计及工程招标,实现一期工程开工建设;到2015年底,光伏电站与生态农业一体化项目一期100MW能够投入运营。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碧流台政府成立专项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为旷达电力的项目提供长效的政策支持,并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依照国家西部大开发和新能源与农业一体化发展的优惠政策,支持旷达电力的项目建设,积极配合旷达电力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争取300MW的光伏电站项目指标,并积极配合旷达电力协调巴林左旗的电网接入。
2、旷达电力出资在巴林左旗碧流台镇建设光伏电站与生态农业一体化项目,于2017年前分期累积投资额达到30亿元人民币。
(五)其他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5个工作日内,旷达电力向碧流台政府交纳300万元保证金。待项目开工后旷达电力投资达到保证金数额后,或在2015年8月31日因客观原因不能完成该项目备案碧流台政府应将此保证金退还给旷达电力。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公司未来快速有效地拓展在内蒙地区的光伏电站并网发电业务,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长远规划。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对公司业绩形成积极影响,从而促进公司的后续发展,有利于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五、其他
如本框架协议所涉及具体项目开始实施,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按决策权限提交公司相关决策机构审议,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4-070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规则及公司制度,鉴于投资者了解公司状况的需求,为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公司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也便于投资者更深入全面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以现场交流方式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接待日时间:2014年12月23日(星期二)上午10:00-12:00 。
二、 接待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凯宾斯基酒店三楼会议室。
三、 公司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沈介良先生、董事兼副总裁王峰先生、董事许建国先生、董事钱凯明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徐秋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出席人员可能会有调整)。
四、 预约登记方式:为更好地安排本次活动,请有意参与本次活动的投资者于2014年12月20日及2014年12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通过电话、邮箱或者传真方式进行预约登记。
联系人:陈艳
电话:0519-86159358
传真:0519-86549358
邮箱:yan.chen@kuangdacn.com。
届时公司将围绕面料事业部及电力事业部的经营等情况与广大投资者进行现场交流和沟通,同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五、注意事项
1、来访证件:来访的自然人股东及法人股东请携带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邮件、传真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4、参加本次接待日活动的投资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9日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旷达”或“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钱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2015年1月5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钱新作为征集人,按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上披露,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江苏旷达
股票代码:002516
公司法定代表人:沈介良
公司董事会秘书:徐秋
公司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潘家旷达路1号证券事务部
公司邮政编码:213179
公司电话:0519-86159358
公司传真:0519-86549358
公司互联网网址:http://www.kuangdacn.com
公司电子信箱:dongmi@kuangdacn.com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征集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电力全资子公司收购国信阳光项目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增加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的投票权。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2014年12月2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钱新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钱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3月生,法学学士、律师。1998年9月至今任江苏常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本公司于2014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且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电力全资子公司收购国信阳光项目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增加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至2014年12月2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14年12月30日至2015年1月4日期间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 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潘家旷达路1号
收件人: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电话:0519-86159358
传真:0519-86549358
邮政编码:213179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5、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6、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8、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钱新
2014年12月19日
附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全文、《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钱新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序号 | 议 案 | 表决意见 |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 |||
| 1.1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目的 | |||
| 1.2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 |||
| 1.3 | 激励对象的范围和确立原则 | |||
| 1.4 | 激励工具及标的股票数量和来源 | |||
| 1.5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 |||
| 1.6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 |||
| 1.7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和授予价格 | |||
| 1.8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获授条件及解锁条件 | |||
| 1.9 | 限制性股票不可转让及禁售规定 | |||
| 1.10 | 限制性股票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 |||
| 1.11 | 激励对象的收益 | |||
| 1.12 | 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 |||
| 1.13 |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 |||
| 1.14 |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 |||
| 1.15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 |||
| 1.16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管理、修订和终止 | |||
| 2 |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4 | 关于电力全资子公司收购国信阳光项目公司股权的议案 | |||
| 5 | 关于增加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 “√”,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日期: 委托人联系方式: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4-068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电力全资子公司
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1、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1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旷达电力”)出资450.00万元与无锡市越众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众机电”)就“巴林左旗一期100MW光伏发电项目共同组建合资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进行开发投资, 旷达电力与越众机电于2014年12月19日签订了《合资协议》。
2、本次投资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行为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也未构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3、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及规则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资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无锡市越众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6年8月22日
住所:无锡市建筑西路599号A幢十层1003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伟明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按三级资质从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业务;利用自有资金对光伏电站进行投资;光伏发电技术的开发、技术咨询;电力工程的施工: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设计、维护、管理;储能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农业科学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发电机及发电机组的销售、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运行)。
三、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拟成立公司名称:巴林左旗旷达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 巴林左旗碧流台镇碧流台村
法定代表人:沈介良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电能的生产销售;光伏电站的综合利用及经营;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光伏发电物资、设备采购(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内容以工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
四、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双方合资成立项目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500.00万元:旷达电力持有90%股权,以现金450.00万元出资;越众机电持有10%股权,以现金50.00万元出资。
2、由越众机电协调办理项目所有相关的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风险。
3、该项目的EPC在同等条件下,越众机电享有优先权;该项目的组件由旷达电力指定供应商提供。
4、项目建设时旷达电力资金供应紧张情况下,越众机电应配合旷达电力融资,确保项目顺利竣工。
五、独立董事意见
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本次与无锡越众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的合作,是基于双方现有产业为基础,合理利用外部资源的协调和配合,通过合作发展成为具一定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的产业共同体,将进一步推动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进程和发展,符合公司在太阳能电站开发、建设和运营的战略发展定位。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旷达电力使用自有资金450.00万元合资设立电站项目公司。
六、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战略规划,本次合资将降低公司投资风险,同时促进公司在电力板块的大力发展,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快速发展。
七、风险提示
1、由于合资项目公司在资源整合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故项目公司运营存在一定的管理和经营风险。
2、合作开发项目尚需进行电站建设前期的一系列审批程序,因此项目能否开发成功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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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 2014-12-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