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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编号:临2014-098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十四次临时董事会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公司2014年第十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14年12月22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2014年第十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11份。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奈曼旗3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四川甘孜州甘孜县火古龙50MW光伏电站项目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两项决议内容详见临2014-099号《特变电工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光伏并网电站项目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公司以所持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向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特能源)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是新特能源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41.55%股权,为了实现光伏产业集中管理,提高运营效率,公司将持有的新能源公司52,101.20万股股权(经审计价值为63,768.15万元)向新特能源增资,增资价格按照新特能源经审计的2014年9月30日每股净资产值确定为6.07元/股,新特能源共计新增注册资本10,505万股。增资后,新特能源的股本由56,800万股变更为67,305万股,公司持有新特能源的股权由48,001.68万股变更为58,506.68万股,持股比例由84.51%变更为86.93%,公司不再持有新能源公司股权。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3日 ●报备文件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十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14-099 特变电工控股公司特变电工 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建设光伏并网电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奈曼旗3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奈曼旗30MW光伏发电项目)、四川甘孜州甘孜县火古龙50MW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简称甘孜50MW光伏电站项目) ●投资金额: 奈曼旗30MW光伏发电项目总投资27,758.17万元 甘孜50MW光伏电站项目总投资47,471.42万元 ●项目批复情况: 奈曼旗30MW光伏发电项目已获得通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汇特奈曼旗30MWp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备案的通知》(通发改能源字[2013]1121号)。 甘孜50MW光伏电站项目已获得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川投资备[51000013120601])、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关于甘孜州甘孜县火古龙村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意见的函》(川电发[2013]671号)。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紧抓市场机遇,充分利用太阳能资源,提升公司新能源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已设立了子公司奈曼旗汇特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奈曼旗公司)并以奈曼旗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奈曼旗30MW光伏发电项目;新能源公司与四川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大唐)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四川甘孜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孜公司),并以该合资公司为主体建设甘孜50MW光伏电站项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4年12月22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2014年第十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奈曼旗3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的议案》、《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四川甘孜州甘孜县火古龙50MW光伏电站项目的议案》,上述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项目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投资未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也不属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奈曼旗汇特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奈曼旗汇特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奈曼旗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新能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李红 住所:通辽市奈曼旗大沁他拉镇清河路南段西侧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投资运营、太阳能发电技术咨询、涉及、服务。 该公司2014年9月14日设立,公司尚未运营。 2、四川甘孜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为建设甘孜50MW光伏电站项目,新能源公司与四川大唐共同投资建设合资公司四川甘孜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孜公司,以工商注册为准),注册资本为9,044.62万元,其中新能源公司出资4,522.31万元,持有该公司50%股权,四川大唐出资4,522.31万元,持有该公司50%股权。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奈曼旗30MW光伏发电项目 奈曼旗30MW光伏发电项目选址位于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白音他拉苏木北侧约9km处,太阳辐射年总量在5,193.79MJ/m2,是全国光能资源优越的地区之一,太阳能资源较为丰富,具有较好的开发价值。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该项目经营期25年总上网电量104,257.46万kW·h,年均上网发电量为4,170.30万kW·h,年利用小时数为1,390.10小时。项目建设内容为:30MW并网光伏电站、66kV升压站、逆变器室、综合楼及道路等。工程工期为一年。 2、四川甘孜州甘孜县火古龙50MW光伏电站项目 四川甘孜州甘孜县火古龙50MW光伏电站项目位于四川省西部,青藏高原东南缘甘孜县火古龙村,光伏电站场址位于甘孜县东部4km,多年平均日照时数2,534 小时,多年平均太阳辐照量为6,673.6 MJ/m2,属一级太阳能资源丰富带,具有较好的开发价值。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该项目经营期25年的总上网电量192,625.31万kW·h,年均上网发电量为7,705万kW·h,年利用小时数为1,541小时。项目建设内容为:50MW光伏电站、配套10kV开关站、110kV升压站。工程工期为一年。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按照经营期前20年平均上网电价0.95元/kW·h(含增值税)、经营期后5年平均上网电价0.36元/kW·h(奈曼旗项目,含增值税)或0.45元/kW·h(甘孜项目含增值税),贷款偿还期15年,工程建设总工期1年测算,上述光伏项目各项经济指标情况如下:
上述项目建设资金由股东分别对奈曼旗公司、甘孜公司增资、引进战略投资者投资、奈曼旗公司、甘孜公司分别向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解决。 奈曼旗30MW光伏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奈曼旗公司自行运营该光伏电站,或者新能源公司将奈曼旗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给其他投资者;项目建设完成后若转让给其他投资者,可实现总投资5%以上的收益。 甘孜50MW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完成后,由甘孜公司自行运营该光伏电站,若四川大唐公司有意向,新能源公司可受让其所持甘孜公司全部股权,或者或新能源公司将甘孜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给其他投资者。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光伏电站项目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有利于保护环境、优化生态,并有利于资源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有利于当地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及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发电量降低的风险 项目所在地冬季太阳辐射量低,当地空气污染、气侯变化会降低项目的发电量。 应对措施:一方面利用新能源公司的光伏系统集成技术提高项目运行效率,另一方面加大对项目的光伏电池板的清洗力度,缩短清洗周期来提高项目发电量。 2、发电量不能全额上网的风险 项目存在所发电量无法被当地全部消纳,导致发电量不能全额上网,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应对措施:根据项目所在地的经济发展及用电需求情况,对项目发电具有一定的消纳能力。 3、项目建设成本超预算的风险 目前,新能源市场波动较大,可能存在工程物资及建设费用上涨,项目建设成本控制超预算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强项目管理,精心组织项目招标,合理控制项目各项费用,科学控制项目成本不超预算。 六、备查文件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十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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