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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九龙山 公告编号:临2014-086 900955 九龙山B 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4-12-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届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12月22日(周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22日(周一)上午09:30-11:30,下午13:00-15:00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平湖市乍浦镇九龙山旅游度假区圣马可公寓会议厅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亚军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与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关联方海航置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数量179,492,000股)、上海大新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数量116,928,000股)、香港海航置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数量93,355,175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项目公司平湖九龙山海洋花园度假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
3、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项目公司平湖九龙山港龙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㈠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㈡ 律师姓名:孙玲,刘芳 ㈢ 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披露附件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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