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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14-063 债券代码:112060 债券简称:12金风01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金风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12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七名,其中董事李荧先生、董事胡阳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分别委托董事长武钢先生、董事王海波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三名、高管五名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金风科技财务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关于设立金风科技财务公司的公告》(编号2014-064)。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2、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金风智慧能源大厦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36,220万元投资建设金风智慧能源大厦项目,包含办公中心、研发中心、大数据中心、智能微网实验中心、海上风机研发实验室、员工服务中心等。其中部分资金通过现有资产的处置获得。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Goldwind International Holdingds (HK) Limited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Goldwind International Holdingds (HK) Limited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编号2014-065)。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22日
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14-064 债券代码:112060 债券简称:12金风01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金风科技财务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2月22日,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风科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金风科技财务公司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金风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下称“财务公司”)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0亿元 注册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出资方案: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0%; 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 10%(公司全资子公司); 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0%(公司全资子公司)。 设立财务公司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并取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批准。 二、设立财务公司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1、搭建以财务公司为中心的内部结算平台,加快公司资金的周转速度 设立财务公司,可充分发挥财务公司的结算功能,减少资金在途时间,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2、发挥财务公司资金整合功能,优化财务资源配置 成立财务有限公司,可以综合利用相关金融手段,加强公司资金集中管理,挖掘内部资金潜力,合法、合理、有效、经济地调配财务资源,优化资源配置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服务于公司的战略发展。 3、发挥金融中介功能,增强公司融通资金能力 财务公司作为公司内部金融机构,是连接外部金融市场的桥梁和纽带。财务公司可以市场化运作,为公司金融业务提供相关信息和方案设计及资金支持,从维护集团利益的角度更好地满足企业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 三、财务公司业务范围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开展的业务范包括: 1、金风财务公司拟向中国银监局(会)申请以下业务: (1)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2)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 (3)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 (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8)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9)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2、财务公司成立设立一年以上,经股东大会同意并经董事会授权,具有比较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风险控制制度、操作规程以及相应的管理信息系统,具有相应的合格的专业人员,拟向中国银监会(局)新增申请以下业务: (1)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2)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3)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 (4)有价证券投资; (5)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3、 财务公司成立3年以上且前三个年度连续盈利,内控制度健全,未因违规经营受中国人民银行及其他主管部门处罚,拟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 (1)成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成员; (2)从事同业拆借业务(拆入、拆出资金余额均不得超过实收资本金的100%)。 财务公司最终开展的业务范围,以中国银监会批准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业务范围为准。 四、风险控制 财务公司将采取稳健审慎,合规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要求,设置专业委员会从事风险控制管理工作,并引进金融类高级管理人员和风险管理专业人员,采取多种措施有效降低经营风险。 五、授权事项及其他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管理层进一步授权之人士办理与设立财务公司相关的注册登记等一切手续和事宜;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操作规程》的规定,成立后的财务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出现支付困难时,公司承诺增加资本金,以保证财务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22日
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14-065 债券代码:112060 债券简称:12金风01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Goldwind International Holdingds (HK) Limited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4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Goldwind International Holdingds (HK) Limited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目的 公司全资子公司Goldwind International Holdingds (HK) Limited的(以下简称“金风国际”)贸易回款币种主要以澳元、欧元、美元为主,预测2015年澳元、欧元、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大,因此,为减少汇率波动对财务状况造成的影响,金风国际将对贸易合同项下的澳元、欧元、部分美元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二、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 金风国际本次实施的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外汇套期保值。 三、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投入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5,785万美元,业务期间为2015年全年。 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分析 该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锁定远期汇率,减少汇率波动对金风国际财务状况造成的影响,有助于公司将汇率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批程序、管理及操作流程、风险控制、内部报告等制度进行了规范; 2、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统一监督管理集团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持续跟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及内部监控; 3、严格按照审批权限,控制套期保值资金规模,并根据制度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22日
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14-066 债券代码:112060 债券简称:12金风01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2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21日—2014年12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2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21日15:00至2014年12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07号公司本部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武钢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8名,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77,991,321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6.29%;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6名,持有股份数954,063,970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5%,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765,950,447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2%;现场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所持股份188,113,523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3%;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32名,持有股份数23,927,351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点票监察员的代表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下:
公司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其中,因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具体如下: 1、关于与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及武钢先生回避表决; 2、关于与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回避表决; 3、关于与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武钢先生回避表决。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0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附件。 五、监票与律师见证情况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要求,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委任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的点票监察员,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李大明律师、常娜娜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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