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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14-066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12-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是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是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2月23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2014年12月23日至2014年12月2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23日下午15:00至2014年12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主持人:董事长李学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123,752,48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43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23,386,5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347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365,9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7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16,157,8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4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5,791,8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56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365,9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70%。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如下: 议案1.00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626,6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83%;反对125,8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32,0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213%;反对125,8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0 《关于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427,0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70%;反对124,8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9%;弃权200,6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6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32,3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857%;反对124,8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25%;弃权200,6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6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418%。 议案3.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427,0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70%;反对124,8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9%;弃权200,6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6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32,3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857%;反对124,8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25%;弃权200,6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6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418%。 四、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阎登洪律师、刘竹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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