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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14-081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拟筹划收购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双成药业,证券代码:002693)自2014年12月18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12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78)。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推进相关工作,鉴于该重大事项目前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2月25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将抓紧时间尽快确定该重大事项,待相关事项明确后,公司将通过指定媒体及时披露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14-082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19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14年12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成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固体制剂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双成药业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实施宁波项目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在《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固体制剂项目”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实施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固体制剂项目”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新建冻干第四车间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双成药业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实施宁波项目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在《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新建冻干第四车间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新建冻干第四车间项目”投资总额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实施宁波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双成药业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实施宁波项目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在《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实施宁波项目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实施宁波项目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通知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14-083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19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14年12月23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卫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固体制剂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决定终止实施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新建固体制剂项目”,能够有效避免重复建设及重复投资,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超募资金的规范合理使用,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规划,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固体制剂项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新建冻干第四车间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对“新建冻干四车间项目”投资总额进行调整是根据实际建设情况对原投资总额的调整,不构成对超募资金投向的实质变更,不会对超募资金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此次调整符合法律法规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上述事项。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实施宁波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该事项内容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且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宁波双成药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抗肿瘤药物和口服固体制剂产品的研发和生产项目”的事项。 三、备查文件 1、《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14-084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固体制剂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新建固体制剂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33亿元新建固体制剂项目。详见2013年12月1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新建固体制剂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75)。 公司于2014年1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固体制剂项目”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 874号文核准,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0,380,280.8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49,619,719.1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8月3日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2]01052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较原计划的30,015.10万元募集资金数额超额募集了249,468,719.13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二)超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新建固体制剂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33亿元新建固体制剂项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固体制剂项目”的议案》。 截至2014年9月30日,该项目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21,485,645.30元。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新建冻干第四车间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260万元新建冻干第四车间项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新建冻干第四车间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 截至2014年9月30日,该项目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8,827,543.00元。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由人民币2亿元提高至3.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综上,截至2014年9月30日,超募资金累计使用30,313,188.30元,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236,403,260.59元(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 三、拟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新建固体制剂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33亿元新建固体制剂项目。建设地点为海口市秀英区兴国路16号;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固体制剂车间大楼一栋,建筑物为3层结构,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管网、动力管网和安全卫生消防设施,根据功能要求对固体制剂车间大楼进行装修,购置先进的固体制剂生产设备;项目总建设期为3年,计划于2014年初开始建设,于2016年末建成投入试运行投产;项目的设计产能为每年生产十亿片(粒)。 截至2014年9月30日,该项目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21,485,645.30元,其中,土建工程累计使用17,765,747.30元,购买机器设备累计使用3,719,898.00元。 四、拟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2014年7月28日,公司与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签订了《投资协议书》,拟在宁波杭州湾新区投资建设“抗肿瘤药物和口服固体制剂产品的研发和生产项目”(以下简称“宁波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宁波双成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双成”)作为实施实体。 根据宁波项目的规划,该项目建设内容亦包括了固体制剂车间的建设。因此,为了避免重复建设,避免超募资金投资浪费,保证超募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合理规划公司产品的产能结构,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经公司审慎考虑,拟终止实施超募资金投资的“固体制剂项目”。 五、本次终止实施投资项目的超募资金后续安排 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固体制剂项目”的实施,是基于公司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市场需求以及发展现状作出的决定。截至2014年9月30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的超募资金21,485,645.30元,其中,土建工程累计使用17,765,747.30元,购买机器设备累计使用3,719,898.00元。 固体制剂项目中,土建工程累计使用的超募资金后续安排为:由于另一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新建冻干第四车间项目,其建设地点亦在固体制剂项目的车间大楼内,因此土建工程累计使用的17,765,747.30元将用于增加“新建冻干第四车间项目”的投资。 固体制剂项目中,购买机器设备累计使用的超募资金后续安排为:由于宁波双成为宁波项目的实施主体,故购买机器设备累计使用的3,719,898.00元计划用于对宁波双成进行固定资产投资,该事项将在资产评估完成后,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 固体制剂项目的终止实施,有利于公司合理规划产品的产能结构,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将结合实际生产经营和发展规划的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科学、合理安排剩余超募资金的投向。 六、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的意见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固体制剂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固体制剂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固体制剂项目”的议案》。经审议,公司决定终止实施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新建固体制剂项目”,能够有效避免重复建设及重复投资,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超募资金的规范合理使用,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规划,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固体制剂项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建的固体制剂项目,是公司在权衡考虑目前的项目建设实际以及市场需求等因素的基础上对项目实施计划作出的及时调整,避免了重复建设,避免了超募资金投资浪费,确保超募资金的规范合理使用,不会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本次终止实施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相关章程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终止实施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固体制剂项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以上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增资宁波双成并实施宁波项目、终止实施“固体制剂项目”并相应调整“新建冻干第四车间项目”投资总额三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2、公司实施以上三事项应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以上事项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其中增资宁波双成并实施宁波项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3、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增资宁波双成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增资资金进行专项管理。 4、公司实施以上三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5、公司实施宁波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完善公司的产品结构,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增资宁波双成并实施宁波项目、终止实施“固体制剂项目”并相应调整“新建冻干第四车间项目”投资总额三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双成药业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实施宁波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14-085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新建冻干第四车间项目”投资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新建冻干第四车间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260万元新建冻干第四车间项目。详见2014年6月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新建冻干第四车间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4)。 公司于2014年1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新建冻干第四车间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 874号文核准,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0,380,280.8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49,619,719.1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8月3日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2]01052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较原计划的30,015.10万元募集资金数额超额募集了249,468,719.13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二)超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新建固体制剂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33亿元新建固体制剂项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固体制剂项目”的议案》。 截至2014年9月30日,该项目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21,485,645.30元。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新建冻干第四车间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260万元新建冻干第四车间项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新建冻干第四车间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 截至2014年9月30日,该项目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8,827,543.00元。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由人民币2亿元提高至3.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综上,截至2014年9月30日,超募资金累计使用30,313,188.30元,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236,403,260.59元(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 三、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新建冻干第四车间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新建冻干第四车间项目。本项目原计划总投资额为5,260万元,包括设计、装修、购买及安装生产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本项目总建设期为1.5年,计划于2014年5月开始建设,于2015年11月通过GMP认证、投产。冻干第四车间达到正常生产能力的情况下,预计产能在3,000万支至4,000万支之间。 经过前期投资建设,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完成,部分设备正在安装调试过程中。截至2014年9月30日,本项目已累计投入883万元。 四、项目投资总额的调整情况及原因 本项目拟调增投资总额,投资总额由5,260万元调增至7,036.57万元。 本次调整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原“固体制剂项目”与“新建冻干第四车间项目”的建设地点在同一大楼内。由于公司拟终止实施固体制剂项目,经过对项目建设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和调度,本着谨慎原则调整冻干第四车间项目的投资总额,即对新建冻干第四车间项目增加土建工程投资1,776.57万元。除投资金额调整外,新建冻干第四车间项目未发生变化。 五、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对公司发展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新建冻干四车间项目的投资总额不属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实质改变超募资金的投资方向。此次调整,是根据公司目前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及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而实施的,有助于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新建冻干第四车间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调整新建冻干第四车间的投资总额,即投资总额由5,260万元调增至7,036.57万元。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新建冻干第四车间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新建冻干四车间项目”投资总额进行调整是根据实际建设情况对原投资总额的调整,不构成对超募资金投向的实质变更,不会对超募资金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此次调整符合法律法规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上述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增加“新建冻干第四车间项目”投资总额是根据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调整,有助于公司对项目建设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和调度,从而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调整符合法律法规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对“新建冻干第四车间”项目的投资总额进行调整。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以上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增资宁波双成并实施宁波项目、终止实施“固体制剂项目”并相应调整“新建冻干第四车间项目”投资总额三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2、公司实施以上三事项应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以上事项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其中增资宁波双成并实施宁波项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3、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增资宁波双成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增资资金进行专项管理。 4、公司实施以上三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5、公司实施宁波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完善公司的产品结构,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增资宁波双成并实施宁波项目、终止实施“固体制剂项目”并相应调整“新建冻干第四车间项目”投资总额三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双成药业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实施宁波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14-086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实施宁波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6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宁波双成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双成”)进行增资,用于宁波双成实施“抗肿瘤药物和口服固体制剂产品的研发和生产项目”(以下简称“宁波项目”)。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公司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有厂房技改及新厂房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按照预计进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9,600万元用于对全资子公司宁波双成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宁波双成的注册资本由7,000万元增加到16,600万元。本次增资将用于宁波双成实施宁波项目。 该事项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全资子公司宁波双成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对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银行签订监管协议,并于该等监管协议签订后进行公告。 2、本次对外投资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4 年1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实施宁波项目的议案》。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 874号文核准,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0,380,280.8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49,619,719.1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8月3日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2]01052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较原计划的30,015.10万元募集资金数额超额募集了249,468,719.13元。 三、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14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实施完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全部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为10,633.13万元(含收到的利息10,698,290.22元及支付的手续费7,361.27元),约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9.35 %。原因为: (1)“现有厂房技改及新厂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低于承诺投资总额7,880.05万元,主要由于厂房建设节余和机器设备部分选择国内产品等原因所致 。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低于承诺投资总额1,683.99万元,主要由于研发设备部分选择国内产品所致。 (二)其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25,316,413.89元。 2、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滚动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已到期。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滚动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已到期。 4、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由人民币2亿元提高至3.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名称:宁波双成药业有限公司 2、住所:宁波杭州湾新区商贸街3号楼2-055室 3、法定代表人:王成栋 4、注册资本:柒仟万元整 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冻干粉针剂、胶囊剂、片剂、颗粒剂生产、销售;化妆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生产、销售。(以上项目仅限筹建,筹建期间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出资方式及来源:公司此次以货币方式对宁波双成增资人民币9,600万元,即:公司以货币方式总共出资人民币16,600万元,占宁波双成注册资本的100%。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9,60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 截至公告日,宁波双成尚处于筹建阶段。 五、抗肿瘤药物和口服固体制剂产品的研发和生产项目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14年7月28日,公司与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签订了《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公司拟在宁波杭州湾新区投资建设“抗肿瘤药物和口服固体制剂产品的研发和生产项目”。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7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1)。根据协议的有关内容,公司在宁波杭州湾新区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宁波双成作为宁波项目的运作实体,并且宁波双成已取得营业执照。 (二)抗肿瘤药物和口服固体制剂产品的研发和生产项目的概述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抗肿瘤药物和口服固体制剂产品的研发和生产项目 (2)实施主体:宁波双成药业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宁波杭州湾新区内。厂区东面为宁波华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西面为预留用地,南面为滨海四路,北面为滨海五路。建设用地面积约为227亩。 (4)建设内容:根据公司发展规划,本项目将采用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总建筑面积约为17万㎡。 其中项目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楼,质检、研发中试车间,职工活动中心,冻干车间一,固体制剂车间一, 动力车间, 循环、消防水池, 工程楼, 危品库, 污水处理等以及总体工程(门卫、围墙、大门、厂区道路、停车位等); 二期工程包括冻干车间二, 固体制剂车间二,研发楼,仓库一; 三期工程包括固体制剂车间三,冻干车间三,仓库二,仓库三。 (5)建设期限:项目建设期六年,共分三期进行,每期两年。 (6)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118,665万元,包括建设投资108,345万元,建设期利息3,43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6,889万元。投资估算如下:
(7)项目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投资由公司自筹3亿元,其余由银行贷款解决,流动资金全部由公司自筹。自筹资金包括自有资金、节余募集资金、超募资金等。 (三)项目效益分析 1、产能分析
2、经济效益分析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3、社会效益分析 该项目运营后需生产职工800人,由于设备先进,生产过程连续性强,操作工人需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技术人员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能在一定程度上吸引附近高端人才来宁波杭州湾新区定居,为新区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目的: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9,6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宁波双成增资,用于宁波双成实施“抗肿瘤药物和口服固体制剂产品的研发和生产项目”,包括工程建设、装修、设备购置等。宁波项目有助于扩大产能,丰富产品品种,形成规模和产业优势,增强公司的竞争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宁波项目的稳步推进和实施,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存在的风险: (1)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项目遇到的重要风险之一。它的损失主要表现在项目产品销路不畅,原材料供应不足,以至产量和销售收入达不到预期目标。本项目的市场风险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市场供需实际情况与预测值发生偏离;二是项目产品市场竞争力发生重大变化;三是项目产品和主要原材料的实际价格与预测价格发生较大偏离。 (2)技术风险:本项目所涉产品在转移、消化过程中存在产品收率、质量是否有保证、技术转移过程较慢、生产成本是否接受及新药报批等风险。 (3)工程风险: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与预测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加、投资增加、工期拖长等。 (4)资金风险:项目资金来源的可靠性、充足性和及时性不能保证,导致项目工期拖延甚至被迫终止;由于工程量预计不足或设备、材料价格上升导致投资增加。 (5)组织管理风险:由于项目组织结构不当、管理机制不完善等因素,导致项目不能按期建成;未能制定有效的企业竞争策略,而导致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失败。 (6)政策风险:由于政府在税收、金融、环保、产业政策等的政策调整,使税率、税种、利率、汇率、通货膨胀率发生变化,导致项目原定目标难以实现甚至无法实现。 (7)外部协作条件风险:交通运输、供水、供电等外部配套设施和外购、外协件的配套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给项目建设、生产和运营带来困难。 (8)社会风险:预测的社会条件、社会环境发生变化,给项目建设和运营带来损失。 3、对公司的影响:若该项目能够顺利建成投产,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丰富产品线,拓宽市场,为公司增加利润增长点,同时可以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创造股东价值。 七、审批程序 1、董事会决议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实施宁波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宁波双成药业有限公司增资9,600万元,用于实施“抗肿瘤药物和口服固体制剂产品的研发和生产项目”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实施宁波项目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该事项内容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且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宁波双成药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抗肿瘤药物和口服固体制剂产品的研发和生产项目”的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9,600万元,用于对全资子公司宁波双成药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抗肿瘤药物和口服固体制剂产品的研发和生产项目”,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公司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项目的投资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9,600万元,用于对宁波双成进行增资以实施“抗肿瘤药物和口服固体制剂产品的研发和生产项目”。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以上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增资宁波双成并实施宁波项目、终止实施“固体制剂项目”并相应调整“新建冻干第四车间项目”投资总额三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2)公司实施以上三事项应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以上事项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其中增资宁波双成并实施宁波项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3)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增资宁波双成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增资资金进行专项管理。 (4)公司实施以上三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5)公司实施宁波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完善公司的产品结构,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增资宁波双成并实施宁波项目、终止实施“固体制剂项目”并相应调整“新建冻干第四车间项目”投资总额三事项无异议。 八、重要提示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项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九、 备查文件 1、《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双成药业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实施宁波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14-087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5年1月13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45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12日-2015年1月13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13日交易日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15:00至2015年1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兴国路16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1月7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 1、《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实施宁波项目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1月8日及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 2、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兴国路16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提交股东登记表(请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并提交股东登记表(请见附件2);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1)、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在2015年1月9日下午16:30前送达公司,并电话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以备查验。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具体操作程序请见附件3。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于晓风 胡铱 3、联系电话:0898-68592978 传真:0898-68592978 4、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兴国路16号@5、邮政编码:570314 六、备查文件 1、《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4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单位(本人)系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成药业”)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双成药业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列入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每一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如下: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经本人签字。 4、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名称(姓名):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姓名: 证件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投票代码:362693。 2、投票简称:“双成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双成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 表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注:因本次会议仅有一个议案,故未设置总议案。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4)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6、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2)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一)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月13日15:00。 (二)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1)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前发出后,当日下午 13:00 即可使用;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2、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三)投票程序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双成药业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股东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的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公司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网络投票系统对以上两种方式的投票予以合并计算。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4、单独计票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应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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