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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2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24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谢金成减持股份的通知函,2014年12月23日,谢金成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9%。

本次减持后,谢金成持有本公司股份18,3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74%。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元)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谢金成大宗交易2014年12月23日5.852,000,0000.499
 合计2,000,0000.499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谢金成合计持有股份20,340,0005.07218,340,0004.57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085,0001.2683,085,0000.769
有限售条件股份15,255,0003.80415,255,0003.804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谢金成先生本次减持没有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其间任意30天减持数量均未超过1%。

2、本次减持遵守了《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后,谢金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574%,不再是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4、承诺情况

(1)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谢金成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及间持有的公司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半年后,不转让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谢金成承诺,在所持股份解除限售后,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半年后,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5、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3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毅昌股份

股票代码:002420

信息披露义务人:谢金成

通讯地址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科学城科丰路29号

股份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 :2014 年 12月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司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司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具有如下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谢金成

毅昌股份 指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谢金成减持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谢金成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科学城科丰路29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谢金成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个人资金需要。

二、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继续减持毅昌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14年12月2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1、 股东本次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元)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谢金成大宗交易2014年12月23日5.852,000,0000.499
 合计2,000,0000.499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谢金成合计持有股份20,340,0005.07218,340,0004.57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085,0001.2683,085,0000.769
有限售条件股份15,255,0003.80415,255,0003.804

二、权益受限影响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三、本次转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承诺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依法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并及时履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未有买卖毅昌股份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谢金成

签署日期:2014年12月24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谢金成先生身份证文件(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
股票简称毅昌股份股票代码00242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谢金成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可多选)执行法院裁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继承□ 间接方式转让□ 赠与□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20,340,000股;持股比例:5.07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累计减持股份数量:2,000,000股,本次变动比例:0.499%,剩余持有毅昌股份股份: 18,3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74%。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谢金成

日期:201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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