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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4-0138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 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郭现生先生关于其股票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2014年9月10日,郭现生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1,3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质押给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本次股份质押的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9月10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9月10日,购回期限为365天。该股份在质押期间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2、由于股价波动,郭现生先生于2014年12月22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4%)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补充质押给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份补充质押交易日为2014年12月22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9月10日,购回期限为262天。该股份在质押期间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3、截止本公告日,郭现生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205,42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45%;累计质押股份为193,600,0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24%;其中,累计质押给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为69,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8%。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4-0139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第三、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相继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修改经营范围、变更公司住所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100)、《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132)。 日前,公司根据工商管理机关的审核情况,办理完成了部分项目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安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情况如下: 一、公司住所 变更前:林州市河顺镇申村; 变更后:河南省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凤宝大道与陵阳大道交叉口。 二、经营范围 变更前:煤矿机械、防爆电器产品生产、销售、维修及租赁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煤矿机械、防爆电器、机器人产品制造、销售、维修及租赁服务;煤炭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除上述事项外,其他事项未变。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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