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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14-083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12月15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2月24日上午9点30分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举行,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刘宗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直销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为拓展营销方式,公司拟向国家商务部申请直销许可 (产品类别:保健食品),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获得国家商务部批准后办理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和修改公司章程。 本次申请直销业务能否获得批准以及获得批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度-2017年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示精神,结合《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2012年度-2014年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订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度-2017年度)》,详见2014年12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详见2014年12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关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2014年12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公告,详见2014年12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5 年 1 月 9 日下午14:00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4年12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4日
股票简称:保龄宝 股票代码:002286 公告编号:2014-084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12月15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2月24日上午10点30分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乃强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符合客观事实,将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有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详见2014年12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度-2017年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度-2017年度)》的公告,详见2014年12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14-085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1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年产5000吨低聚半乳糖项目”、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本次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83 号文核准,向 8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942.8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2,279.2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2,800,010.9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9,992,789.0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2013)汇所验字第 7-002 号《验资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 “年产5000吨低聚半乳糖项目”、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各项目投资及实施进度如下表(截至2014年12月20日): 单元:万元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说明 (一)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原因 1、年产5000吨低聚半乳糖项目 2014年度,受新常态下中国经济增长及投资增速放缓,消费市场需求乏力、行业性市场增长缓慢等整体影响,为统筹做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与资金使用安全,公司放缓了该项目的实施进度。此次公司调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后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因此董事会决定推迟该项目实施进度。 2、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为满足公司在大健康、动物营养、终端消费品、生物医药等战略业务发展的需要,兼顾公司产业化转化效益与资金使用安全,按照公司酶工程、发酵工程、蛋白工程、微生态健康等方面的技术发展规划的要求,公司放缓了该项目的实施进度。同时,因部分关键设备需国外进口,购置安装周期较长,因此董事会决定推迟该项目实施进度。 (二)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计划 鉴于以上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成时间。经公司审慎测算,调整后的项目实施进度表如下:
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主体、投资方向均保持不变。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合理推进,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而做出的审慎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批程序 1、2014年12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 2、2014年12月24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符合客观事实,将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有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六、专项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本次调整不影响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2、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方向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决定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4日
股票代码:002286 股票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14-086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开展的目的及必要性 近日,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大连商品交易所批准为玉米淀粉指定交割厂库。公司作为国内重要的淀粉糖制造商,其中玉米、玉米淀粉、蔗糖等原材料在产品成本中占较大比重。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功能,有效控制原料价格风险,锁定经营成本和利润,增强抗风险能力,合理规避原料价格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公司拟充分发挥指定交割厂库的平台优势,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属于风险投资。 二、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 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组织建立公司期货领导小组,作为管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机构,并按照公司已建立的《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三、预计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1、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 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境内期货交易所玉米、玉米淀粉、白糖的标准合约。 2.业务开展期间:2015年1月至2016年4月。? 3、预计投入资金:公司保证金余额投入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 4、资金来源: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5、为了应对期货市场中的极端行情,公司可设立期货风险准备金,在与期货账户对接的银行账户中,预留期货账户中总资金的20%--30%作为期货风险准备金。当行情出现大幅波动导致期货账户资金不足时,期货执行部门可以直接将期货风险准备金划拨至期货账户,以应对期货价格的大幅波动,保证套保仓位安全,按计划完成期货交易。 四、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 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客户违约风险:在产品交付周期内,由于原材料价格周期大幅波动,客户主动违约而造成公司期货交易上的损失;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6、政策风险: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五、风险控制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套期保值管理制度》,作为套期保值内控管理制度,其对套期保值的额度审批权限、品种、管理流程、风险把控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该规定履行计划安排、金额审批、指令下达等行为,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六、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是否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公司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立场,就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已制定《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业务流程、审批权限及风险控制措施。 3、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对冲原料价格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八、保荐机构意见 民生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阅了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信息披露文件、相关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以及公司制订的《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可行性、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合规、风险控制措施是否有效等事项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进行与自身生产经营所需的玉米、玉米淀粉和蔗糖等主要原材料的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5号: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等有关规定制订了《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作了明确规定,并制定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其内部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上述情况,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14-087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4 年12月24日召开,会议决议于 2015年1月9日(星期五)下午14:00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5年1月9日(星期五)下午14:00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禹城高新开发区东外环路1号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15年1月9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月9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15年1月8日下午15:00 至 2015年1月9日下午15:00。 6、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7、参加会议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8、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5日 9、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5年1月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申请直销业务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审议《关于制订<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度-2017年度)>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议案须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同时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4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参见刊登于2014年12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2014-083)。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5年1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远途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地址:山东禹城高新开发区东外环路1号),信函上请注明”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山东禹城高新技术开发区东外环路1号保龄宝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编:251200,传真:0534-2126058。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86; (2)投票简称:保龄投票; (3)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4)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A、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B、在“委托价格”项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如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同时,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相应的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C、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D、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E、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2、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15年1月8日下午 15:00 至 2015年1月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五、其他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3、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霞 张锋锋 联系电话:0534-8918658 传 真:0534-2126058 邮 编:251200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4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 出席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本公司)无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斟酌投票表决。
(说明:请在 “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14-088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83 号文核准,向 8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942.8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2,279.2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2,800,010.9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9,992,789.05 元。目前,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的情况 1、年产5万吨果糖(固体)综合联产项目 该项目由本公司负责实施,目前已完成工程建设、安装调试等前期工作,基本达到正常生产所需条件。 2、糊精干燥装置项目 该项目由本公司负责实施,目前已完成工程建设、安装调试等前期工作,基本达到正常生产所需条件。 三、项目投产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募投项目的投产,将进一步推进公司转型升级的步伐,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有效增强公司整体竞争能力。 由于以上项目从投入运行到全面达产并产生经济效益还需一定的时间,且在未来市场价格、销售订单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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