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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14-145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订房地产收购协议的公告 2014-12-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协议金额为3,800万元,与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12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政府拆迁及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44)的金额一致。 2、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14年12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政府拆迁及后续工作安排的议案》。近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信邦制药有限公司(简称"江苏信邦""乙方")与常州市雕庄实业有限公司(简称 "甲方")签订了《房地产收购协议》,现就协议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收购的房地产及附属物、构筑物: 收购的房地产及附属物坐落于江苏省常州市劳动东路851号,土地面积25,777平方米,土地证号:常国用(2014)第11047号;建筑物面积 14,425.93 平方米,其中进行登记面积为11,589.61平方米,房产证号:常房权证字第00651600号、常房权证字第00651617号、常房权证字第00651621号、常房权证字第00651623号、常房权证字第00651626号,无证面积 2,836.32平方米(包括围墙、厂区道路、地下管道等)。 二、收购价格、付款方式 收购总额为叁仟捌佰万元整(¥3800万元),以人民币计价。 付款方式为分期付款: 1、2014年12月20日前,乙方配合甲方办理完成土地证注销登记手续,甲方在2014年12月25日前向乙方支付1100万元收购款;如逾期,甲方有权在办理完成土地证注销登记手续之日起5日内向乙方支付1100万元收购款; 2、乙方在2015年1月20日前搬离、清空房地产及附属物、构筑物且交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在2015年12月25日前向乙方支付2700万元收购款;如逾期,甲方有权在乙方实际搬离、清空房地产及附属物、构筑物且交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向乙方支付2700万元收购款。 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乙方应将房地产权属证书、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平面图、附随收购的附属物、构筑物清单等相关资料原件交付给甲方。 三、税费 1、 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协助甲方到房管、土管部门办理完成房地产注销登记手续。因此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乙方负担。 2、该房地产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地产交付之日起转移给甲方。 该房地产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安保、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正式交付前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正式交付后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 四、 协议解除权及违约责任 1、 若有第三人在两证注销前主张对房地产的权利或索要相关费用等导致甲方损失或不能及时利用该房地产,则该损失由乙方承担,损失无法计算时,乙方应支付本协议应付总金额的1% 违约金。 2、甲、乙双方违反关于"收购价格、付款方式"条款的约定,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应付总金额万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达30日的,对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同时还应支付对方应付总金额1%的违约金。 备查文件 《房地产收购协议》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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