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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关于国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保本期提前到期处理规则及 变更为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公告 国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8月12日生效,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首个保本期由重庆市三峡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基金保本期最长为3年,在每一保本期内均设置该保本期的目标收益率,在运作期间,若本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连续15个工作日达到或超过目标收益率,则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满足条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告本基金当期保本期提前到期,提前到期日距离满足条件之日起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基金首个保本期的目标收益率为15%。截至2014年12月12日,本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已连续15个工作日超过首个保本期的预设目标收益率15%,已触发提前到期条款,本基金的首个保本期将提前结束。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4年12月13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关于国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触发保本期提前到期条件的公告》,对相关事项予以公告,现提前到期日确定为2014年12月29日。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保本期到期时,若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的,本基金继续存续;否则,本基金变更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首个保本期提前到期后,由于本基金不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相应变更为“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后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将在指定媒介上刊登,上述变更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现将保本期提前到期处理规则及变更为“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事项说明如下: 重要提示 1、本基金首个保本期将于2014年12月29日提前到期,即首个保本期的到期日为2014年12月29日。 2、本基金首个保本期提前到期后将进入过渡期,过渡期为2014年12月30日(含)至2015年1月15日(含)止。对于认购并持有首个保本期到期的基金份额,在过渡期赎回或转换转出的,无需支付赎回费用。过渡期内不计提管理费和托管费。 3、过渡期结束后的下一日起,本基金变更为“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即自2015年1月16日起变更后的基金合同生效。 4、2015年1月16日同时也是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在该日日终,基金管理人将对该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实施折算。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基金份额计为变更后的“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数。 5、申购赎回业务开放及暂停的时间安排 (1)申购业务:自2014年12月15日(含)起已暂停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将于2015年1月16日(含)起开放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 (2)赎回业务:本基金首个保本期的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正常开放,直到2015年1月15日(含)为过渡期赎回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自2015年1月16日(含)起至2015年1月22日(含)止暂停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将于2015年1月23日(含)起恢复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 上述申购赎回业务开放及暂停事项,届时本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 6、本基金变更后,基金名称变更为“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变更为“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代码仍为“000199”不变。 一、保本期提前到期处理规则 1、保本期到期日 首个保本期到期日为2014年12月29日。 2、到期选择时间 首个保本期提前到期后将进入过渡期。过渡期为2014年12月30日(含)至2015年1月15日(含)。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过渡期每个工作日正常交易时间内,通过基金管理人和各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包括电子化服务渠道)办理基金份额赎回、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或者不进行选择而自动默认选择继续持有变更后的“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3、到期选择的费用 (1)对于认购并持有首个保本期到期的基金份额,在过渡期选择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均无需支付赎回费用。 (2)对于在首个保本期内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在过渡期选择赎回或转换转出时需支付赎回费用,赎回费率如下:
(注:申请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1年为365天,2年为730天,依此类推) (3)过渡期内未做任何选择的基金份额(包括认购并持有首个保本期到期的基金份额和在首个保本期内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将默认其选择继续持有变更后的“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针对该部分变更后的基金份额,届时赎回或转换转出时无需支付赎回费用。 4、到期选择的处理原则 过渡期内的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申请,采取“未知价”原则和“后进先出”原则进行处理。 “未知价”原则,即赎回或转换转出的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后进先出”原则,即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处理时,认购、申购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后赎回,认购、申购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先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二、变更为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相关事宜 1、过渡期结束后的下一日,即2015年1月16日,国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该日起变更后的基金合同生效。 2、2015年1月16日同时也是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在该日日终,基金管理人将对该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实施折算。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调整,以调整后的基金份额计为变更后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数。 折算后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基金份额数×基金份额折算比例 基金份额折算比例=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基金资产净值/(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基金份额总数×1.000元) 其中,基金份额折算比例保留到小数点后9位,基金份额数以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并采用循环进位的方法分配因小数点运算所引起的剩余份额。 3、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5年1月16日(含)起开放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自2015年1月16日(含)起至2015年1月22日(含)止暂停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并将于2015年1月23日(含)起恢复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 4、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费率结构与水平 (1)管理费率: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 (2)托管费率: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 (3)申购费率
(4)赎回费率
注: 1)申请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2)对于由国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的基金份额,在赎回或转换转出时,无需支付赎回费用。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2、其他销售机构 其他销售机构请详见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四、风险提示 1、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您持有的保本基金份额变更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份额的风险。请您根据本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及时做出基金份额赎回、转换转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决定。 2、敬请您在选择继续持有或申购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仔细阅读本公告及变更后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充分了解相关投资风险,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投资人欲了解更多详细情况,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关于修订国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国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3年8月12日生效。 本基金保本期一般最长为每3年一个周期,在每一保本期内均设置该保本期的目标收益率,在运作期间,如本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连续15个工作日达到或超过预设目标收益率,则管理人将在满足条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告本基金当期保本期提前到期,提前到期日距离满足条件之日起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基金首个保本期的目标收益率为15%。截至2014年12月12日,本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已连续15个工作日达到或超过15%,已触发提前到期条款,本基金首个保本期将提前到期并进入过渡期,保本期到期日确定为2014年12月29日。过渡期结束后的下一日起,由于不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变更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即“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国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变更后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分别修订为《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和《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调整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留并适用《国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变更后的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名称、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限制以及基金费率等条款的约定,并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对基金合同的其他条款进行了修订。 自2015年1月16日起,修订后的《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国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国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述修改变更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14年12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也将同时发布《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查阅。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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