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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52 证券简称:江钻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8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公告 2014-12-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4年9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国有产权划转协议及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以下简称"江汉石油局")拟将所持本公司67.50%的股份无偿划转给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石化集团")。 公司于2014年10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及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提示性公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及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4]977号),同意将公司控股股东江汉石油局所持本公司67.50%的股份无偿划转至石化集团。 公司于2014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豁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要约收购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140]号),核准豁免石化集团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而持有本公司27,027万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7.5%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近日,公司收到石化集团通知,石化集团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江汉石油局所持本公司67.50%的股份已无偿划转至石化集团。 本次股份划转后,江汉石油局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权,石化集团持有公司270,2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67.50%,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交易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特此公告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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