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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证券代码:002480 公告编号:2014-09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新津现代有轨电车项目PPP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 2014-12-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为适应四川社会与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精神,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高质量发展,保证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根据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同意签署新津现代有轨电车项目PPP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公司拟与新津县人民政府就新津现代有轨电车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达成合作框架协议。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签订新津现代有轨电车项目PPP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89)、《关于公司拟签订新津现代有轨电车项目PPP合作框架协议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4-091)。 二、进展情况 2014年12月24日,公司与新津县人民政府正式签署《新津现代有轨电车项目PPP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就新津现代有轨电车项目达成合作框架协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新津县人民政府达成合作,有利于增强公司在轨道交通建设领域市场的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优势,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1、本合作框架协议为双方合作意向和原则的框架性陈述,最终以双方由此形成《PPP项目合同》、《项目公司股权投资合同》等相关合同为准,故公司在此项目中投资金额及所占份额尚不能确定。 2、目前,上述项目仍处于筹备阶段,基于大型基建项目的施工特点,需要一定的施工周期。 3、上述项目对公司2014年度经营成果无影响,公司无需对2014年度业绩预计进行修正。公司在上述项目中的实际经营情况受宏观经济环境、所处行业环境、项目投资金额及所占份额等因素的影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新津县人民政府签署的《新津现代有轨电车项目PPP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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