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股票简称:中航飞机 股票代码:000768 公告编号:2014-103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2014-12-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上述有关事项详见2014年10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014年12月2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不超过290,383.4509万股,其中: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SS)持有106,153.3804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36.56%;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SS)持有19,520.3809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6.72%;陕西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SS)持有7,444.7181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6%;西安航空制动科技有限公司(SS)持股3,311.2856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14%;中航飞机起落架有限责任公司(SS)持股1,972.0773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0.68%;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20,611.6086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7.10%。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