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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14-050 衍生证券代码:122223 证券简称:12电气01 衍生证券代码:122224 证券简称:12电气02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提示: ●过去12个月期间,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包括:(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重厂”)向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总公司”)转让上重厂部分房屋建筑物,转让金额为人民币86,270.47万元。(2)本公司同意电气总公司以人民币4,500万元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亚华印刷机械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茶陵北路20号房产进行回收补偿。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印刷包装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包公司”)以人民币9,227.17万元的价格,将其所持上海申威达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申威达”)的100%股权转让给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置业公司”)。 电气置业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电气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印包公司持有上海申威达100%股权,印包公司将上海申威达100%股权转让给电气置业公司事宜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电气总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没有达到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电气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西康路538号;注册资本:人民币6.58亿元;法定代表人:王强;该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咨询、物业管理、集团内的土地置换等经营业务。 截止2013年12月31日,电气置业公司总资产人民币39.17亿元,净资产人民币25.14亿元;2013年度电气置业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96亿元,净利润人民币0.98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上海申威达系印包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228.53万元;法定代表人:李俊;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266号;主营生产切纸机械、印刷包装机械产品、塑料挤出机及相关零部件,销售自产产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上海申威达近年资产及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2012-2013年度财务数据及基准日财务数据均摘自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上海申威达股权转让是委托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5月31日。上海申威达的净资产帐面价值为人民币1,748.53万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9,227.17万元。 评估结果汇总情况 评估基准日:2014年5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印包公司按照资产评估价值,以人民币9,227.17万元的价格将其所持上海申威达的100%股权转让给电气置业公司。 本公司四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同意此次股权交易将以上海申威达顺利实施挂牌出让其部分资产为前提条件(公司2014年10月10日召开了四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紫光机械有限公司和上海申威达机械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处置的议案》,同意对上海申威达机械有限公司有效经营性资产(评估值约1271.29万元人民币)实施公开挂牌转让。)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通过转让上海申威达的股权,积极推进本公司相关印机业务的战略整合。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4年12月24日,经本公司四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印包公司以人民币9,227.17万元的价格将其所持上海申威达的100%股权转让给电气置业公司。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中,关联董事黄迪南、王强、郑建华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均对该议案表决同意。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股权转让根据上海电气集团印刷包装机械有限公司经评估的评估值确定,价格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相关的关联董事均按规定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过去12个月期间,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包括:(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重厂”)向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总公司”)转让上重厂部分房屋建筑物,转让金额为人民币86,270.47万元。(2)本公司同意电气总公司以人民币4,500万元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亚华印刷机械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茶陵北路20号房产进行回收补偿。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已按约履行,未发生异常情形。 八、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申威达机械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14-051 衍生证券代码:122223 证券简称:12电气01 衍生证券代码:122224 证券简称:12电气02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委托研发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提示: ●过去12个月期间,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包括:(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重厂”)向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总公司”)转让上重厂部分房屋建筑物,转让金额为人民币86,270.47万元。(2)本公司同意电气总公司以人民币4,500万元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亚华印刷机械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茶陵北路20号房产进行回收补偿。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重厂与本公司控股股东电气总公司签订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电气总公司委托上重厂在大型锻件控形、控性制造技术研究项目上开展研发工作,电气总公司向上重厂支付技术委托开发费为1.4亿元人民币,上重厂取得的研发成果归电气总公司所有, 电气总公司同意授权上重厂使用研发成果(包括专利产品的生产、制造、销售等权利)。 本次技术委托开发事宜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电气总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没有达到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110号;注册资本:人民币682,976.60万元;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法定代表人:黄迪南;经营范围:电力工程项目总承包、设备总成套或分交,对外承包劳务,实业投资,机电产品及相关行业的设备制造销售,为国内和出口项目提供有关技术咨询及培训,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 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电气总公司总资产人民币1,669.5亿元,净资产人民币491.1亿元;2013年度电气总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947.5亿元,净利润(含少数股东损益)人民币40.5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上重厂是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上重厂注册地址:上海市江川路1800号,注册资本:197321万元,主营销售冶金物料备用部件,电站设备及抗压容器等。上重厂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上重厂与本公司控股股东电气总公司签订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电气总公司委托上重厂在2015年、2016年两年里,在大型锻件控形、控性制造技术研究项目上开展研发工作,电气总公司向上重厂支付技术委托开发费为1.4亿元人民币,上重厂取得的研发成果归电气总公司所有, 电气总公司同意授权上重厂使用研发成果(包括专利产品的生产、制造、销售等权利)。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技术委托开发的目的是支持上重厂进一步推进大型锻件产品制造工艺攻关,提高大型锻件合格率和降低制造成本,占据大型锻件高端产品市场,提高上重厂在大型锻件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同时缓解上重厂的资金压力,改善上重厂的现金流状况。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4年12月24日,经本公司四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重厂与本公司控股股东电气总公司签订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电气总公司委托上重厂在大型锻件控形、控性制造技术研究项目上开展研发工作,电气总公司向上重厂支付技术委托开发费为1.4亿元人民币。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中,关联董事黄迪南、王强、郑建华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均对该议案表决同意。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电气总公司委托上重厂研发项目的委托费用为1.4亿元,价格公平合理,委托研发的目的是为了支持上重厂在大型锻件控形、控性制造技术等技术领域取得进一步突破,这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相关的关联董事均按规定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过去12个月期间,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包括:(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重厂”)向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总公司”)转让上重厂部分房屋建筑物,转让金额为人民币86,270.47万元。(2)本公司同意电气总公司以人民币4,500万元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亚华印刷机械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茶陵北路20号房产进行回收补偿。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已按约履行,未发生异常情形。 八、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14-052 衍生证券代码:122223 证券简称:12电气01 衍生证券代码:122224 证券简称:12电气02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已于2014年12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已获得审核通过。待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公司将就有关内容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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