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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14-069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4-12-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4年12月1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公司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4年12月13日,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2月30日(星期二)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29日—2014年12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4年12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4年12月29日下午15:00至2014年12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12月24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7号洋丰培训中心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1、选举杨才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2、选举杨华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3、选举杨才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4、选举杨小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5、选举汤三洲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6、选举宋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1、选举黄镔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2、选举修学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3、选举孙蔓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所选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投向六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选举刘英筠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2.2、选举黄贻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监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选举监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所选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投向二名监事候选人。 上述议案已经2014年12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15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式。 2、登记地点: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7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时间:2014年12月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4、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出席人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02。 2、投票简称:洋丰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洋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1,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2,依此类推。 对于选举董事、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如议案1.1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1.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 1.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对于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在 “委托数量” 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A、选举非独立董事: 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 =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 6 。 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B、选举独立董事 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 =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 。 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C、选举股东代表监事 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 =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 。 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2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12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持有深圳证券账户的股东,可以向深交所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数字证书的新办、补办、更新、冻结、解冻、解锁、注销等相关业务。 (2)股东申请服务密码,应当先在“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在“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果注册成功,系统将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比照深交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申报规定如下: (一)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 (二)“申购价格”项填写1.00元; (三)“申购数量”项填写网络注册返回的校验号码。 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廖明梅 郑丽 联系电话:(0724)8706677 (0724)8706679 传 真: (0724) 8706679 办公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7号 邮政编码:448000 2、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湖北洋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董事监事的函。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5日 附件: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若本人(单位)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未做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该议案行使表决权。 本人(单位)对下述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内填写“同意票数”):
投票说明: 议案1、议案2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对所列每项议案之“同意票数”中填写同意的票数,否则无效。议案1分两次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累积投票选举。每次采用累积投票时,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出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权按意愿进行分配投向某一位或几位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各候选人在所得赞同票数超过出席该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2(含1/2)的前提下,根据所得赞同票多少的顺序依次当选董(监)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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