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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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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4—070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12月26日开市起复牌。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此前筹划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因相关事项当时正在准备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12月23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2014-069号公告)。

2014年12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议案,并将于2014年12月26日刊登相关公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联化科技,证券代码:002250)于2014年12月26日开市起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4—071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牟金香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牟金香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4-073)。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均发表了意见,相关意见详细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牟金香女士回避表决。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2)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3)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张有志先生、彭寅生先生回避表决。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第一、二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4—072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4-073)。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核实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持有人名单进行核查后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121名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规定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同意其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行权期内行权。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4—074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121名激励对象自2014年12月29日起至2015年12月28日止可行权1,860.30万份股票期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1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并将有关申请文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查。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沟通反馈意见,公司于2011年1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议案,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3、2011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相关事宜的议案》。

4、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1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授权日为2011年12月29日,授予136名激励对象共2,667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1.33元。

5、2012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因公司1名激励对象离职,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632万份,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35人。

6、2012年1月18日,公司完成了《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期权简称:联化JLC1,期权代码:037573。

7、2012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配方案的实施结果及3名激励对象离职情况,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3,370.90万份,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32人,行权价格调整为16.33元。

8、2013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因公司2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30人,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3,343.60万份。130名激励对象在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内可行权1,003.08万份股票期权。

9、2013年3月,经公司董事会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登记,公司对本次提出申请行权的125名激励对象的9,145,500份股票期权予以行权。本次行权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13年3月18日。

10、2014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因公司5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去世,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24人,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3,179.80万份,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225.86万份。根据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配方案的实施结果,行权价格调整为16.23元。124名激励对象在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行权期内可行权953.94万份股票期权。

11、2014年3月,经公司董事会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登记,公司对本次提出申请行权的118名激励对象的8,096,400份股票期权予以行权。本次行权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14年3月14日。

12、2014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配方案的实施结果及3名激励对象离职情况,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076.75万份,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21人,行权价格调整为10.74元。

13、2014年11月,经公司董事会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登记,公司对本次提出申请行权的4名激励对象的1,404,000份股票期权予以行权,本次行权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14年11月26日。另外2名激励对象张有志、何春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行权,对应的76.05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

14、2014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21人,可行权股票期权为1,860.30万份,行权价格为10.74元。

二、关于满足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说明

经核查,公司121名激励对象均满足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行权条件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②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③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任一情形。
③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④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任一情形。
3、根据《首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结果达到70分及以上。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121名激励对象2013年度考核结果均达到70分及以上。
4、在股票期权等待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权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第112631号审计报告,公司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955.9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4,850.37万元,均高于授权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13,575.81万元和13,299.47万元。
5、相比2010年,公司2013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201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5%。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第112631号审计报告,公司201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4,850.37万元,比2010年增长120.71%;公司201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8.46%。

综上所述,公司首期股票期权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满足行权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或禁止行权的情形。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考核结果,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如下:

1、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2、行权数量: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期权数量为获授期权总量的40%,121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总数为1,860.30万份。具体如下:

序号姓 名职 位获授股票期权数量(万份)占本计划授予期权的比例本期可行权数量(万份)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彭寅生董事/高级副总裁107.252.306%42.90
2叶渊明高级副总裁146.253.145%58.50
3何 春高级副总裁146.253.145%58.50
4张贤桂高级副总裁/联化(盐城)董事长107.252.306%42.90
5张有志董事/上海宝丰董事长107.252.306%42.90
6樊小彬高级副总裁107.252.306%42.90
小 计721.5015.514%288.60
二、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
1其他激励对象共115名3,929.2584.486%1,571.70
合 计4,650.75100%1,860.3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

3、行权价格: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价格为10.74元。

若在行权前公司发生公开增发或定向增发事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则不作调整。若在行权前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期限:2014年12月29日起至2015年12月28日止。

5、可行权日:可行权日为公司定期报告公布后第2个交易日,至下一次定期报告公布前10个交易日之间的任何交易日。但下列期间不得行权:

(1)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项”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四、参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6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

姓 名职务公告前6 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
彭寅生董事/高级副总裁●2014年9月26日,参与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公司限制性股票21万股。

●2014年11月20日,因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32.175万股。

张贤桂高级副总裁/联化(盐城)董事长●2014年9月26日,参与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公司限制性股票21万股。

●2014年11月20日,因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32.175万股。

樊小彬高级副总裁●2014年9月26日,参与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公司限制性股票21万股。

●2014年11月20日,因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32.175万股。

叶渊明高级副总裁●2014年9月26日,参与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公司限制性股票21万股。

●2014年11月20日,因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43.875万股。

何春高级副总裁●2014年9月26日,参与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公司限制性股票21万股。
张有志董事/上海宝丰董事长●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以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期权行权和获授限制性股票的买入公司股票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

2、公司121名激励对象均符合行权条件,不存在相关规定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或禁止行权的情形,该121名激励对象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行权期的全部行权条件均已满足。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121名激励对象在本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行权期内行权。

七、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121名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规定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同意其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行权期内行权。

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就公司实施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后第三次可行权的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1、本次行权相关事项已按法定程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备忘录第1-3号》、《备忘录第1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规定;

2、本次行权已满足《管理办法》、《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条件,激励对象在行权期内可以行权;

3、本次行权的可行权股票期权来源、激励对象、行权数量、行权价格及行权期限等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第1-3 号》及《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九、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行权专户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未使用的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

十、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来源和缴纳方式

公司对激励对象本次行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实行代扣代缴方式。

十一、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必须在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内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十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经披露的激励计划的差异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经披露的激励计划内容不存在差异。

十三、第三个行权期行权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股权激励费用应当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管理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假设本次可行权的1,860.30万份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增加1,860.30万股,股东权益将增加19,979.62万元,将影响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下降1.82%,净资产收益率下降1.16%,上述影响数据根据公司2013年度报告测算。具体影响数据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十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4-075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5年1月13日(星期二)14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2015年1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13日9:30 至11:30,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15:00至2015年1月13日15:00。

5、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7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1月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总商会大厦1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见公司2014年12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1月9日16: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5年1月9日9:00-11:00,14:00-16:00)。

6、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总商会大厦17楼联化科技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250。

2、投票简称:联化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联化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买卖方向买入价格
362250联化投票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对应的申报价格
总议案表示对以下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00元
议案一《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1.00元
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0元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 意1股
反 对2股
弃 权3股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月13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数字证书:持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认证中心(http://ca.szse.cn)申请数字证书的新办、补办、更新、冻结、解冻、解锁、注销等相关业务。

(2)服务密码:请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办理密码激活、密码挂失申报等业务。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 屹 任安立

联系电话:0576-84275238 传真:0576-84275238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总商会大厦17楼

邮 编:318020

2、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致: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总议案表示对以下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议案一《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4—076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董事会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登记,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完成了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出资认购,本次新增股份16,227,000股已于2014年10月22日上市流通。另外,公司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董事及高管人员)提出行权申请的4名激励对象的1,404,000份股票期权予以行权,并于2014年11月20日核准登记完毕,本次行权股份已于2014年11月26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增加至817,629,322元。

近日,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后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817,629,322元;

其他登记项未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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