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4年12月27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4-67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02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3,650,000股,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70,671,339.94元。

根据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经2013年1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额募集资金投入额
1向全资子公司天津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用于天津翰吉斯国际农产品物流园项目224,198万元77,067.13万元
2向全资子公司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用于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中心项目116,785万元40,000万元
3偿还银行贷款50,000万元50,000万元
 合 计390,983万元167,067.13万元

(详见2013年1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公告)

二、以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除偿还银行贷款外,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对项目实施主体现金增资后再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方式进行的。

1、此前以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情况

截至2014年10月,公司已累计完成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天津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海吉星公司”)增资58,500万元;其中,置换天津海吉星公司预先投入天津翰吉斯国际农产品物流园项目的自筹资金28,500万元,剩余金额继续用于天津翰吉斯国际农产品物流园项目。增资完成后,天津海吉星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88,500万元。

截至2014年1月,公司已完成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海吉星公司”)增资10,000万元;其中,置换广西海吉星公司预先投入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中心项目的自筹资金1,907.93万元,剩余金额继续用于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中心项目。增资完成后,广西海吉星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25,000万元。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上述增资情况详见 2013 年3月19日、6月4日、9月11日和2014 年1月14日、10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公告)

2、本次以募集资金增资天津海吉星公司的情况

根据天津翰吉斯国际农产品物流园项目进展情况,日前,公司已完成以募集资金向天津海吉星公司增资8,567.13万元,增资完成后,天津海吉星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97,067.13万元。

3、本次以募集资金增资广西海吉星公司的情况

根据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中心项目进展情况,日前,公司已完成以募集资金向广西海吉星公司增资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广西海吉星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30,000万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4-66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罗湖区布吉农产品中心

批发市场城市更新项目合作事项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同意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深圳市信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祥公司”,公司持有信祥公司40%的股权)合作开发深圳市罗湖区布吉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以下简称“布吉农批市场”)城市更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更新单元范围及用地面积等事项尚须获得政府有关部门最终批准)。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履行资产评估等相关程序,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及相关文件,推动本项目的进展。(详见2013年3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公告)

2013年11月15日,公司与信祥公司就本项目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就双方合作事项的基本原则进行了约定,并为推进本项目,先行就布吉大市场冷库的拆迁补偿事宜签订了《深圳市罗湖区布吉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城市更新项目布吉大市场冷库拆迁补偿协议》。上述协议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3年11月18日和11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公告)

根据上述协议的有关约定,信祥公司已于2013年12月27日向公司支付布吉大市场冷库中的仓储用途的永久性建筑的货币补偿金额的80%,即人民币8,370.46万元。2014年9月30日,公司与信祥公司签订了《布吉大市场冷库物业移交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自《确认书》签署之日起,公司已将布吉大市场冷库物业移交给信祥公司,布吉大市场冷库物业由信祥公司自行管理、使用和处置。

日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出具《关于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因深圳市罗湖区布吉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冷库拆迁事项增加收益的专项说明》,认为公司因布吉大市场冷库拆迁事项对公司2014年度利润总额影响约为人民币5,900万元。(该损益主要影响已确认在2014年第三季度,对本年度归属净利润影响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将根据本项目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76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悦 读
   第A004版:热 线
   第A005版:百姓头条
   第A006版:调 查
   第A007版:财苑社区
   第A008版:财 技
   第A009版:股 吧
   第A010版:故 事
   第A011版:行 情
   第A012版:行 情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数 据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27

信息披露